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光明网评论员:近日,滴滴顺风车宣布将于11月20日起,陆续在哈尔滨、北京等7个城市上线试运营。试运营期间对时段、距离做出限制,新方案在准入门槛、安全流程上也公布了新措施。但争议随之而起,滴滴规定,在试运营期间,滴滴将首先提供5:00-23:00(女性5:00-20:00)、市内中短途(50公里以内)的顺风车平台服务,试运营期间不收取信息服务费。也就是说,女性被限制使用。
这在舆论场上招致了诸多不满,不少人指这条规定“歧视女性”。随后,滴滴顺风车调整规则:所有用户晚8点后不能乘车。也就是说在服务时间上“男女平等”,不过,这是拉向下限的平等,导向一个双输的局面:女性的使用时间没有延长,男性用户原本的服务时间也被缩短。
平心而论,在今天几乎由女性消费者主导的互联网经济、女性话语占据相当分量的互联网舆论中,很难想象一家企业有歧视女性的动机。这种“歧视性”政策,其初衷也不难理解: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滴滴没有万全的规避之策,只能彻底中断服务,说白了就是因噎废食。现在因为承载了一些女性主义与理想主义交织的舆论抨击,只能再“废”一次,男性用户的服务时长一并缩短。
反过来想,滴滴顺风车的再上线,吸引巨大关注也引发巨大争议,不少女性纷纷发出了“凭什么限制我使用”的不平之声。这种关注度以及被限制使用的“剥夺感”,变相说明了共享类型的出行服务,已经成为一种刚需。而这种刚需背后,就是常规的公共出行方式,远远不能满足出行需求的现实。
且不说二三线城市,即便在一线城市,远距离交通尤其是夜间出行,都相当成问题。公共交通的覆盖及时长相对有限,出租车一言难尽的乘坐体验,层层加码的网约车限制,不就是在给顺风车这类相对低价且对利益格局冲击较小的出行方式制造巨大风口么?对于顺风车的期待与不满,所投射出来的,就是公众对于共享出行的期待,不仅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产品,甚至是一个带有义务色彩的“公共服务”,进行极为苛刻的安全乃至道德审视:除了安全外,也不能对消费者进行选择,必须保证充足的服务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