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9:30之前的盒马鲜生,和之后的盒马鲜生,是两个世界。”最近,有网友发文爆料盒马鲜生晚间丢弃临期食品。文章称,盒马鲜生在晚上9:30后,会从货架上撤下不少新鲜食品,丢到小推车里拉走扔掉。而顾客提出拿走或者购买都不可以。对此,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称,很多东西还能吃却扔掉很可惜,造成了巨大的浪费;但也有人对此表示理解,称商家如果不处理临期商品会惹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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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到底什么是食品的保质期?过期食品到底能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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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食物的保质期?
“保质期”这个词常见于食品包装标识上,通常是指在在保质期限定时间段内,食品的任何一方面都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
根据我国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中的定义,保质期是: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例如0℃~4℃)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这个标准中也对一些食品的保质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这个规定是企业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通过改进工艺和包装,企业生产产品的实际标注保质期可以高于国家规定。
但是,“保质期”并不等同于安全,过了保质期,并不意味着就变得不安全了,而是品质较差了。事实上,“保质期”这种说法对中国消费者是造成了误解的。
食品保质期,食品生产者说了算?
食品保质期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根据食品原辅料、生产工艺、包装形式和贮存条件等自行确定,但是还需要以食品科学和技术的基本规律进行确定。
一般来讲,确定食物保质期需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个是要考虑食用品质,包括外观、颜色、口感、味道等。保质期内的食物,其食用品质不应有明显的劣变,例如:保质期内的面包不会显著变得更干硬。另一个方面是要考虑食品卫生品质,生产实践中大多以微生物指标做为判断其卫生品质的依据,保质期内的食物,不应出现微生物引起的腐败变质现象。
根据《食品保质期通用指南》中“保质期的确定”,保质期的确定分为一般情形下的保质期确定和特殊情形下的保质期确定。一般情形下,保质期是厂家通过稳定性试验,用恒温恒湿试验箱模拟食品的贮藏条件,观察、检测感官指标、微生物指标和理化指标,每隔一段时间记录和判断食品质量的变化而确定的。
除了实验法,厂家还可以在现有研究成果和文献的基础上,结合食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确定保质期。另外,也可以参照或采用已有的相同或类似食品的保质期,规定某食品的保质期和贮存环境参数。
不同国家食品保质期规定存在差异
我们经常讲“保质期”当做食物的安全期限,认为只要过了这个安全期限的食物就是危险的。事实上,国外对食物“保质期”的规定和说法跟我们都不太一样,也要复杂得多。
很多国家对保质期都有不一样的规定,他们对预包装食品分“消费期限”和“赏味期限”。前者多用于容易腐烂的食品(如生鲜食品)上,表示在未开封的情况下,能够安全食用的期限;后者多用于品质不容易变坏的加工食品(冷藏或是常温下可以保存的食品),在赏味期限内保证食品品质。
国外对食物保存时间的规定也不一样,并不是用的保质期的说法。根据国际法典委员会《预包装食品标识法典通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标签上应该标注“最短保存期”(Date of Minimum Durability)、“出售截止日期”(Sell-by-Date),“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和“此日期前食用”(Use-by Date)。其中,此日期前最佳是指在规定的任意储存条件下产品将保持完全适于销售并继续具有所有默示或明示的特定品质的时段的截止日期,超过此日期,食品仍可能完全符合食用要求,但是口味可能不是最好的。“出售截止日期”是指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后日期,此日期后仍可以在家中酌情存放一定时间。
从这些表述可以看出,国外所谓“保质期”,指食物具有最佳食用品质的最后日期或者商家售卖该种食物的最后日期,这个日期仅表征了食物的货架天数。超过这个天数,食物的食用品质变差了,食物由best变为better(大多数时候是这样)。商家也须考虑撤换商品,但并不意味着,这个时候的食物质量有问题,已经不能食用了。相对于我国“保质期”的叫法,国外的表述更加客观合理,预留的想象空间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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