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字长文揭盅区块链的八大痛点
王永利
别再用挖矿造币的概念自欺欺人了,挖矿造币可能是个“坑”!
始于2017年,火遍全社会、全世界的区块链概念还在升温,吸引人和社会资金蜂拥而入;助推比特币,以及类似网络“加密数字货币”(如以太币、莱特币等)价格的大幅上升,创造了诸多“一夜暴富”的神话。有关数字币、区块链将颠覆传统,深刻变革世界的说法不断拔高。区块链创业和发展看似如海啸般扑面而来,但却越来越集中到造币和炒币之中,越来越陷入挖矿造币的“比特币区块链”思维和范式不能自拔。
尽管中国政府于2017年9月4日明确叫停ICO,并随之叫停人民币与数字币的交易。但在国外热潮带动下,国内数字币、区块链的热潮再次掀起,且逾发狂热。有人惊呼“币圈一天、人间一年”,甚至是“区块链一天,互联网十年”。各种冠以“区块链”字样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呈现出越来越令人恐惧的“非理性繁荣”状态,亟需拨乱反正、正本清源。
在笔者看来,区块链有八大“痛点”,其救赎何在?
比特币区块链之惑
不知不觉中,过于追求完美的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脱离了现实,走向了封闭。这恰是比特币区块链的根本问题所在。
比特币的设计初衷,就是要摆脱传统的支付清算和相关的社会运行体系,打造一个全新的、点对点直接交易和清算的体系。这其中,隐含的设计理念是:由世界范围内不同的计算机共同参与(打破国家边界),形成一个平等的、没有中心(无政府)和中介的“自组织”网络世界。这个网络世界不同于长期以来由主权独立的国家和国家治理体系组成的现实世界,因此,不会适用任何国家的法律或规则,而是会形成新的网络规则,并将规则内置到网络系统之中,由参与运行的计算机共同维护和修改,将网络系统看成“上帝”,由上帝而非人或机构负责规则执行,确保规则执行中的公正公平。不再适用任何国家的法定(主权)货币,防止人为控制货币投放,而是模仿黄金,运用哈希计算和加密技术等,通过“挖矿”产生全新的“加密数字货币”,其总量设定,每个阶段投放的数量完全由系统自动控制。在所有人都登录于比特币网络体系,每一笔比特币的取得都会得到全网确认和分布式记录(能够充分保真)的基础上,其比特币资产的转移完全实现点对点的直接进行,而无需再有任何中介参与。
由此形成一个“去中心”(无政府)、去中介、民主公平、没有人为操控和腐败,没有税收和不当费用,难以造假和篡改,能够防止外部攻击的安全稳定的“美好世界”。
可见,比特币网络体系的建立,并非简单的运用先进技术解决现实世界的实际问题,而是具有强烈的“反社会”,致力于摆脱现有社会体制机制的思想倾向(世界观、价值观,哲学观),甚至形成一种宗教信仰和组织体系(这可能也是比特币的发明者不愿公布自己身份,而采用化名“中本聪”的重要原因),并通过虚拟币的产生和升值,形成一套极具吸引力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人们对比特币等网络世界和价值体系的迷信和崇拜,努力增强其吸引力和影响力。很多参与的人都坚定的相信或极力鼓吹:区块链将重新打造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组织形式和运行模式;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必将颠覆和取代现有法定货币体系。
但实际上,正因为比特币体系过于追求完美,致力于摆脱现有世界运行体系,反而使其陷入脱离现实、自我封闭的“乌托邦”思维,越是追求完美,就越陷入封闭,就越难以解决现实世界的实际问题,反而会使其失去实用价值,沦为一种网络游戏,就难以有多少实际的价值,更别说能够改变世界、颠覆法定货币体系。
单纯从比特币区块链封闭的体系自身来看,它确实在其体系(“社区”)内实现了去中心、去信任、去中介,可以点对点自由转让比特币资产等,似乎形成了充分民主法治、平等自由,不可造假篡改、没有税收和不当费用,没有贪污腐败等的美好社会,形成了所谓的“信任的互联网、价值的互联网、秩序的互联网”。但关键的问题是,这种“美好的”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脱离现实世界根本无法独立存在,比特币如果不能与现实世界的法定货币兑换,就难以实现其价值。而要实现比特币区块链的“价值”,就必须与现实世界相连接,使比特币区块链体系成为以法定货币代表的社会财富转移的一个中介环节或过渡阶段。这又需要解决其与现实世界连接的问题,其中,比特币等数字币的网络交易平台成为其重要的基础设施(外挂系统)和关键环节。
在比特币必须与法定货币兑换,必须加入网络交易平台等辅助环节才能发挥更大功能的情况下,就使得比特币区块链区中心、去中介等特性反而可能产生严重问题。放在现实世界的大环境看,其货币资产的转移如果通过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运行,实际上是增加了中介环节,而不是去中介,而且由于比特币体系高度匿名,刻意规避监管,难以充分满足反洗钱、反恐怖输送等方面的要求,反而可能产生很多新的严重问题,很多有关比特币、区块链的说法都难以成立。
那些看不见的痛点
比特币区块链所谓“去中心”、“民主平等与自由”等标签,经不起推敲;真相是,其如果过于强调“去中心”反而影响效率;包括比特币尚无法成为真正的货币;ICO式集资方式更是无助于区块链之发展??但人们如信仰般狂热追捧区块链时,看不见这些“痛点“:
其一,比特币区块链难以建设一个去中心、民主平等的社会。
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设想的是建立一个所有参与者平等民主的世界,但实际上却出现了编码维护的核心团队与参与挖矿和运行的主要力量发挥更大影响力的不是那么平等民主的局面。受计算机运算能力的影响,比特币的挖矿和获得,并不是像宣传的那样人人都有平等的机会,竞争的结果,使得挖矿获得比特币的机会越来越集中到少数算力强大的矿池或节点上,而更多的人尽管也参与挖矿,消耗了资源,却不一定能够获得比特币。这使比特币更多地被少数人所占有,并会增强其对网络规则调整的话语权或影响力。
其二,比特币区块链“去信任”、“去中介”的点对点交易是有严格条件的。
在比特币体系内部,交易双方无需提供身份信息并得到足够权威的印证,即可进行直接的交易(用户可以每笔交易都更换账户,即每发生一笔交易,原有账户都可以清户,将余额转入重新开立的新账户),形成所谓的“信任的互联网、价值的互联网、秩序的互联网”,但这都隐含了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所有的人都参与到同一个比特币区块链网络平台,平台上运行的只能是比特币,而不能是比特币以外的其它资产或价值。
由于比特币完全是网络系统内生的“资产”,从其产生的源头上就受到网络体系非常严密的验证和分布式记录,难以造假或篡改记录,因此,它的转让确实无需知道其持有人的真实身份,只需确保出让人确实拥有足够的比特币即可由网络系统进行点对点的转账。
但是,这并不值得夸耀。在当今社会,只要交易双方都在同一个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账户,利用现有的网络通讯技术,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同样可以实现点对点的适时转账清算,而且,在实施中心化运行的情况下,由于不存在像比特币一样的全网广播、多层验证、分布式记账等复杂的过程,反而速度或效率远远高于比特币体系。
其三,比特币区块链只是比特币产生和汇划的封闭系统,实际功能有限。
实际上,现实世界的资产或价值很难推送到这一体系上运行。即使能够推送上去,如果没有一套非常严密的线下印证体系,确保所推送资产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一旦有虚假的东西推送到比特币区块链体系上,其运行体系再严密都无法逃避“以讹传讹”的结果。
如果严格局限于比特币区块链体系内,基于比特币产生的规则,它甚至连用比特币发放贷款或投资应该产生的利息或红利都解决不了,将严重影响金融的发展和功能发挥。
要发挥比特币体系的功能,就必须将比特币兑换成法定货币,并将比特币体系作为现实世界资金汇划的一个过度环节或新的中介环节。而这就需要比特币体系与现实世界实现连接,从现实世界大环境看,其结果不是去中介,而是增加了中介!
其四,比特币网络交易平台并不是比特币体系内在组成部分,不是去中心的。
要使用和实现比特币的价值,就必须将其兑换成法定货币;所谓的比特币可以直接用于购物或在ATM上取现,实际上都需要联机兑换成法定货币后进行转账消耗或提取法币现金。
随着比特币等网络数字币与法定货币兑换需求的扩大,出现了专门的网络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为数字货币兑换,特别是为那些不愿意参与挖矿,却愿意参与比特币等数字币炒作的人提供专业服务。这大大方便了比特币等数字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和转移,为比特币的价值实现和价格提升、扩大影响提供了有力支持。
但是,这种与法定货币的兑换或交易的专门平台,只是比特币区块链体系的外挂系统,并不是其体系的内部组织部分。因此,尽管比特币等数字币交易平台出现过被黑客攻击、被盗窃比特币,甚至出现交易平台倒闭或平台经营者“跑路”,并不影响比特币区块链体系本身的安全运行。而且,尽管比特币区块链体系是去中心化的,但数字币交易平台的经营管理却是中心化的,并没有完全受到比特币区块链体系的约束和保护,迄今为止,也没有得到金融监管足够的有效监管,交易平台的运行及其存放的资产是存在风险隐患的。因此,监管部门必须从法定货币监管出发,切实加强法定货币与网络数字币的兑换环节,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业务合法性、合规性的监管。
其五,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过于强调“去中心”,反而影响其效率、成本与监管。
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要实现“去中心”,就需要大量外部计算机接入并共同运行(这成为“去中心”运行的基础条件),这样,加入的计算机节点越多,在比特币的挖矿与转让需要全网广播、验证、分布式处理等的难度就越大,其“挖矿”过程需要消耗越来越大量的能源,甚至会造成环境污染。法定货币外挂交易平台的处理程序烦杂、成本很高(在美国Cionbase交易所上买卖比特币,费率是1.49%。交易所成为数字币繁荣重要推动力和受益者)、效率很低(比特币钱包初次安装时,会消耗大量时间下载历史交易数据块,处理一笔比特币交易需要约6个连续区块的确认,往往需要数天时间)。
更重要的是,如果加入比特币体系这样一个完全抵制或规避国家监管的中间环节,法定货币的流通就可能完全失控,产生极其严重的问题。事实是,比特币也确实得到了恐怖分子、毒品贩子、网络黑客、金融骗子等的青睐,常常被用于逃避监管的资金或资产转移。
其六,过于追求去中心化、充分的民主自由,实际上就会脱离实现。
人类是地球上最具社会属性的动物,群居或集体生活,不仅可以形成更大的合力以抵御天敌、战胜困难,而且有利于增加繁衍的机会,增强学习交流,促进技能和脑力的开发,推动人类快速进化,在相对短暂的时间内就发展成为世界的主宰。在这一过程中,在人类社会中必然存在个别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和统一,只有在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才能使个别利益最大化得到根本保障;要维持个人与组织的良好关系,必须形成良好的能被大多数人接受的规则,并需要有监督规则执行和违规惩罚的机制。于是,在社会组织中形成有中心、有层级,而非完全平等、民主自由,可能是长期实践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必然选择。尽管人们也不断设想建立一个人人平等、按需分配的“乌托邦”式美好社会,甚至也尝试“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但却都难以成功。在当今世界仍然是以各个国家主权独立和自治为基础架构,国家之间相差悬殊的情况下,设想建立一个“去中心”、无政府的网络世界和超主权的世界货币,完全摆脱现实世界国家法律的约束,同样是不现实的。
比特币并非货币
比特币难以成为真正的货币。这其实是区块链的痛点之七。
首先,比特币高度模仿黄金的设计思路就不符合货币发展规律。
比特币在设计上就是模仿黄金,总量限定,而且挖矿越来越难,产量分阶段逐步减少,以期消除人为过多投放的可能性,并为比特币升值创造巨大想象空间。但这种设计思路却恰恰是错误选择,忽视了为什么黄金会退出货币舞台的根本原因。
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价值尺度、交换媒介、价值储藏手段,需要有价值支撑,并保持相对稳定的价值(币值)。但黄金作为一种自然物质,受到自然储量、挖掘和加工能力等因素的影响,非常容易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及其对货币的需求发生严重偏离,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而且在其呈现升值态势时,也容易被更多地收藏并博取升值收益,严重影响其作为货币的功能发挥,因此,最后被更容易得到灵活调控,保持货币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币值基本稳定(通货膨胀率控制在适当水平)的信用货币体系所取代。事实已经充分证明,黄金不可能再重新成为货币。
因此,高度模仿黄金设计货币体系的思路,本身就是一种倒退,是不能成立的。
其次,黄金作为一种受人追崇的自然物质(贵金属),其本身是具有真实价值的,比如可以打造黄金饰物、仍有工业用途等。但比特币却纯粹是一串网络系统产生的加密数字或数码,并不是自然物质,一旦离开比特币体系,就没有任何价值,就会像空气一样烟飞云散。
有人说,当今的货币其实就是一种纯粹的信用货币,核心是信任,只要人们相信它接受它,它就可以成为货币。比特币区块链就是用来创造信用的,并不是创造实际财富的。创造了很多人的共识,只要大家都相信,它就可以成为货币。
这种说法让很多人信以为真,广为传播,殊不知,这种说法仅仅只是看到货币的表象,而根本没有看到货币的本质和内在逻辑。即使在当今的信用货币体系下,也不是随便什么人或机构,随便造出什么东西就能让人信任和接受其成为货币的。货币当局投放货币,一般仍需要有一定规模的货币储备物(如黄金或外汇,做为直接的价值支撑),并努力将货币乘数和派生货币规模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同时,要有国家主权和法律保护,使货币成为国民财富中可以货币化财富的价值表示,从而保持货币币值的相对稳定。货币之所以成为法定货币或主权货币,是因为货币是以国家主权范围内可以控制的社会财富作为背书的,离开国家主权和法律保护,货币就难以得到与其赖以存在的社会财富相对应,也就难以证明其具备价值(也正因如此,哈耶克设想的“货币非国家化,可以由私人自由发行、充分竞争”是难以实现的)。
比特币没有任何价值储备物,或可以对应的归其比特币网络世界所有或控制的财富,因此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货币,只能是一种网络“商圈币”或“代币”。
再次,比特币属于开源系统,可以免费下载,在比特币不断升温的过程中,很容易催生出很多“山寨币”或“分叉币”(据统计,到2017年末,世界上已经有超过1300个网络数字币。有人认为,实际上更多,有的不叫“币”(Cion),而改成“Token”,被译成“通证”,但其本质都是一样的)。这样,在网络世界中又会分化出无数个区块链网络 “社区”(远多于国家的数量),如果其相互之间不能联通并保持规则的统一,必然造成网络世界的混乱,严重影响网络数字币的信誉和跨链流通。
据说,还有人正在尝试发行比特币实物现金,如比特币硬币或纸币,以期更加方便比特币的线下使用。这就更是违反比特币作为网络数字币和“去中心”的自身逻辑而难以实现。
跑偏了的ICO
显而易见,网络数字币ICO存在更多问题,对于区块链的发展无异于饮鸩止渴。其是区块链痛点之八。
随着区块链及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数字币”的升温和价格上涨,也催生了很多“区块链创业公司”及其相应的山寨币或分叉币。这些“区块链创业公司”由于概念新、时间短,经营业绩难以达到IPO的监管条件,于是,在一些参与“炒币”的资本运作者的推动下,出现了专门以网络数字币首次发行并募集热点网络数字币(主要是比特币、以太币,而非法定货币,从而规避非法集资风险)为主要特征的ICO集资方式。
ICO一经推出,进一步扩大了比特币、以太币等热点数字币的需求、抬升了其价格。比特币、以太币等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又使得通过ICO募集数字币的人一夜暴富,进而吸引更多的人和资本涌入区块链、数字币的领域,使很多人相信,ICO是网络世界金融重大创新,甚至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终局。
但由于ICO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其实际运行存在很多暗箱操作、内部炒作,虚假宣传、恶意传销的成分,比如,有的ICO项目所确定的“币”的总量根本没有什么依据和规则,完全是拍脑袋决定的;有的宣布将公开发行多少“币”,但实际上却只发行少数“币”,以防止发行太多而难以把价格炒上去;有很多ICO项目被极少数投资者垄断了,并在之后极力炒作,推高其价格,恶意操控市场,并择机变现获利后撤离,将风险甩给接盘者(俗称“割韭菜”)。
很多年轻人在一些数字币炒家的鼓动下,怀揣着对区块链、数字币的盲目信仰,或者对一夜暴富的极度崇拜和追求,纷纷投入区块链开发和ICO运作,往往对ICO的成功和一夜暴富而兴奋不已,生活在比特币、以太币等价格只会大涨而不会跌落的幻想中,根本没有想到完成ICO之后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根本不考虑如果其区块链项目根本难以落地产生实际的价值,或者所募集的比特币、以太币价格大幅度下跌,无法兑换到足够的法定货币以满足其创业的资金需求,区块链创业失败,自己应该怎么面对投资人,失去了信用将来如何在社会上立足。
不少投资人也同样存在对区块链、数字币的盲目信仰和数字币只会涨价不会跌价的幻想,热衷于数字币投机炒作,根本不考虑所投项目的可行性(不少ICO项目往往仅有文字有限、信息模糊的“白皮书”就能得到投资),以及在投资之后如何监管项目团队和项目进程,如何保护投资者权益。或者明知道其有很大风险,但却更愿意参与其中,形成传销组织,共同忽悠和欺骗更多的人和资金进入,以期自己成为收割韭菜获利的人,而不是被割韭菜受损的人。特别是对于一些比特币、以太币的炒作者而言,其通过推动其他项目的ICO,扩大比特币、以太币的需求、抬高其价格,可以通过比特币、以太币的溢价获益,对冲投资ICO项目的风险,ICO的发展越火热,其收益就越丰富。因此,这些比特币、以太币炒家成为ICO最主要的推动力量,不断创造出关于区块链、数字币的神话。
更有甚者,不少国家也特别热衷于探索发行所谓的“主权加密数字货币”,如委内瑞拉政府使用以太坊ERC20标准,推出了“数字加密石油币”(Petro),可以兼容以太坊钱包和交易所,具有ICO的典型特征。2018年2月20日“Petro”开始预售,据说首日即募集到7.35亿美元的预购订单。但这同样反映出人们对加密数字币的盲目追崇,风险极大。
由此可见,ICO的出现影响极大,看似为区块链创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方式和渠道,实际上重点是用于炒作数字币,面向公众募集资金(而非私募),但严重缺乏必要的规则和监管,很容易产生非常严重的金融和社会问题,甚至将区块链的发展引入歧途。这一点在中国尤其明显,因此,中国政府也在全世界率先采取严厉行动,在2017年9月4日即全面叫停在中国大陆的ICO,此举英明果断,有效遏制了事态的急速扩大。
这一严厉举措自然会引起利益攸关方的强烈反对,特别是在国外并没有采取类似行动,一些国家还在鼓励数字货币炒作,甚至美国的著名期货交易所都在积极推动比特币期货交易,并争取推出比特币ETF的情况下,更是面临很大压力。有人因此强烈呼吁,此举将使中国丧失在区块链、数字币领域的全球领先大好机遇或优势,将犯下严重的历史性错误,应该尽快纠正。但事实证明,这都纯属忽悠甚至是恐吓。现在全世界的ICO项目已经开始大量暴露问题,已使得包括美国在内的越来越多的国家,甚至是一直持支持态度的日本等国开始强化对数字币和ICO的监管。
无论如何,这种面向公众的集资活动,必须得到严厉的监管,严厉打击欺诈行为,在没有合适的监管规则之前,完全叫停也是非常必要的,否则,ICO的发展有可能把区块链的发展引入歧途或死路,并造成严重的社会不稳定问题。
“救赎”
综上,惟有跳出“比特币区块链”的思维和范式,区块链发展才能实现自我“救赎”。
比特币是区块链最早,也是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的落地项目,但从技术角度看,也确实是一个重大创新。因此,现在各种关于区块链的说法,尽管花样百出,但基本上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比特币区块链”为范式的,各种区块链应用开发也不自觉地陷入“比特币区块链”全封闭的模式不能自拔,结果除了“币圈”日益繁荣之外,真正的区块链应用至今难以看到成功案例,已经严重束缚区块链的健康发展了。
必须清楚地看到,比特币只是区块链应用的一个成果,“比特币不等于区块链”。
区块链是多种技术的集成,比特币只是区块链多种技术整合的一种形式,还可以有不同技术的多种组合形式。因此,区块链的发展必须跳出“比特币区块链”的思维和定式,不必过于追求理想化,转而脚踏实地、实事求是,注重运用相关技术解决现实世界的实际问题,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充分发挥区块链的积极作用。
首先,“去中心”只是比特币区块链的特点,并不代表所有的区块链都必须是去中心的。
区块链的核心是数据的分区块、分布式存储,但区块之间存在严密的勾连关系和加密保护,并形成多重备份和交叉验证,从而确保数据的安全,防止造假或篡改。去中心,并因此需要吸引大量外部计算机加入,形成计算机“公有链”共同运行,不一定是区块链的必要内容。区块链也可以在私有计算机群上中心化独立运行,或者吸引一定的合格参与者加盟,形成由加盟者计算机组群共同运行的半中心化“加盟链”运行体系。
其次,比特币等网络系统内生“币”,与区块链并不是密不可分的。
如果不追求“去中心”,就不一定需要像比特币这样的激励机制,就可以转变区块链的运行重心:从聚焦于“挖矿”产生“数字加密货币”,以及这种“数字资产”的转让认证和记录上,而放弃对资产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以及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准确性的验证,形成完全脱离现实世界的网络封闭环境,转变为强化对资产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以及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准确性的验证,而不再需要开发和运行系统内生数字币(“虚拟资产”),进而将区块链融入到现实世界之中,真正解决现实世界的实际问题,并充分满足国家法律和监管要求,避免成为非法交易、恐怖输送等的工具和帮凶。
必须看到,互联网只能解决信息,包括人的信息、物的信息、货币信息(文字的、数据的、影像的等等)的传递,而不能解决实物,包括货币现金实物的传递,所以真正解决现实世界的实物资产转让问题,还需要物联网的配合。完全依靠区块链互联网要解决各种实物,包括各种实物凭证、档案等传递或运送过程中的跟踪、防伪、保质等,还是非常不容易的。因此,不要寄希望区块链技术是万能的。事实已经证明,在个人征信体系和法律环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幻想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发展“P2P”借贷、股权“众筹”,并颠覆传统金融的想法并不现实,同样,认为区块链可以实现人与人点对点的直接交易,进而形成自组织、去企业化的可编程数字经济等,认为有了区块链,ICO就可能成为互联网金融深化的终局,要依靠区块链等互联网技术完全颠覆和重建世界等,都未免夸大其词,甚至是唬人的无稽之谈。
再次,“央行数字货币”更不能模仿比特币或以太币等“网络加密数字币”体系。
在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加密数字货币”产生并不断升温的情况下,包括英格兰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内,不少国家的中央银行也宣布要推出央行主导的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但对央行主导的数字货币到底是指什么,是现有法定货币体系下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实现的货币数字化,还是模仿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加密“数字货币”形成另外一套全新的货币体系,却一直含混不清。也正因为如此,央行的行动反而更加刺激了社会上对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加密“数字货币”的热情,不少人坚定地认为,央行之所以急于推出自己主导的数字货币,就是因为新兴的网络加密数字货币已经对传统的法定货币构成了严重威胁,说明新兴的数字货币具有强大冲击力和价值潜力,必须抢占难得的历史机遇或风口,积极投资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数字货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