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销售的畅销“减肥药”,竟会产生血压升高、肝功能异常等危害严重副作用。
近日,由上海铁检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李某某获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记者了解到,本案系上海铁检院2018年1月1日集中管辖全市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刑事案件以来,首例全链条辐射打击的减肥胶囊案件。
据介绍,2017年2月起,李某某通过淘宝网店、微信形式,对外销售减肥胶囊,2018年3月至8月所记的账本销售额就达到114万,这些减肥胶囊里面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西布曲明。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服用能增加饱食感并加速能量消耗。但可能会产生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厌食、失眠、肝功能异常等危害严重的副作用。我国于2010年10月30日宣布停止国内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
西布曲明作为处方药,需要医生经过评估使用,医院严格限制西布曲明的剂量,一般一个人10mg每天,不得超过15mg。李某某自产自销的0号胶囊290mg中含西布曲明35mg,超过处方药的剂量两倍多,而另一种矮胖子胶囊西布曲明的含量是50mg。
办案初期,检察机关在上海成功查获4人作案团伙利用淘宝网络对外销售减肥胶囊后,通过证据分析引导侦查继续纵深打击,成功将位于安徽安庆的上家陈某等人查获。侦查发现该上家并非生产者,系中间环节的批发供应商,继续抽丝剥茧,锁定位于安徽蚌埠生产商李某某,最终收网,将该链条全部一网打尽。
在安徽蚌埠的加工窝点内,查获原材料数十公斤,可用于生产减肥胶囊约400万粒。抓获生产者李某某后发现,还有其他下家。由于对这些位于外省市的下家没有管辖权,检察官将线索上报移交,截止到目前,外省市公安机关已根据线索抓获了部分犯罪嫌疑人。
作为全市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办案机关,上海铁检院充分履行审检察职能,严厉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餐桌和药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