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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一派出所开证明“因杀人被免予起诉” 检察机关建议改正


 

2020-1-3 18:52:31
检察院撤诉后,派出所却开出了一份内容为“因杀人而被免予起诉”的证明文书。上海男子钱某某认为证明内容与事实不符,信访要求纠正,后公安机关予以改正。

  今天(3日)上午,上海徐汇检察院发布《2019年典型案例白皮书》。该案作为信访事项案件化办理的型案例之一,被收录于白皮书中,检察机关认为,该案对办案参考方面提供示范引领作用。

  据徐汇检察院介绍,2019年7月12日,钱某某来访徐汇检察院反映,其因应聘上海市某国有企业工作事由,需要向招聘方提供其父亲钱某的政审证明。后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某派出所出具一份证明文书,记载“钱某因杀人而被免予起诉”。

  钱某某认为,该派出所出具文书的证明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要求检察机关提供其父亲在原案中被免予起诉的决定书。徐汇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于同日对钱某某的信访事项立案办理。

  信访案件办理期间,承办检察官拟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首先,通过本院档案室查阅、复制被告人文某某、钱某某过失致人重伤案的原案资料和结论;其次,走访该派出所调查了解钱某某之父前科证明文书错误的原因;调查了解钱某某之父前科录入等情况。

  经查,1985 年1月18日,钱某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徐汇检察院免予起诉,而非派出所出具文书证明内容所述“因杀人而被免予起诉”。

  对此,徐汇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一方面,建议公安机关及时收回出具的错误证明文书,重新出具更正的政审证明文书提供给信访人钱某某。另一方面,由该局报请上海市公安局指定相关部门及时更正信息系统中有关钱某某父亲的错误信息。同时,承办人将制发检察建议书的有关情况向派出所负责人作了通报。2019年8月6日,该派出所接受检察建议书并作出书面回复,对建议事项作出全面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回函后,徐汇检察院于2019年9月6日就钱某某信访事项邀请三名社会人士参与担任听证员,举行公开听证。在听证会上,信访案承办人全面陈述了案件办理的经过和结果,信访人表达了对办案检察官为民执法、急群众之所急的感谢,三名听证员经评议,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张昱表示,“因杀人而被免予起诉”,“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几字之差,性质全变,以至证明成伪,这不仅对信访人及其家庭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对司法公众认同产生重大影响。

  张昱表示,纠证明之错,不仅仅是修正证明的问题,而且是信访人权益的保护问题,还是挽回司法公众认同的问题。案例通过完备的调查方案,细致的调查过程,还原事实,对“证明"进行了全面的纠错,呈现了人民检察为民执法、解民众之急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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