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发布、上观新闻
今天,由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
根据这个《若干意见》,加梯工作目前存在的一系列瓶颈问题得到突破。其中包括:
本楼幢业主同意率从原来的90%降低到三分之二;
取消“一票否决”、小区同意率从原来的三分之二降低到一半;
最高补贴从24万元增加到28万元;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电梯建设资金。
同时,业主之间应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加装电梯中的利益平衡等事宜。新政将于今年12月25日起实施。
《意见》指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改善市民生活、方便老年人出行的重要民生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市提出的新工作要求,按照十一届市委六次全会的重点做好“老小旧远”相关工作的精神,加快加装电梯速度,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十部门联合提出了这一《意见》。
这十个部门是:
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积金管委会。
加装电梯手续办理目录
加装电梯的基本原则是“业主自愿、政府扶持、社区协商、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工作目标是“能加、愿加则尽加、快加”。这项工作的推进机制,在坚持业主主体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分级负责,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以及街道(镇政府)将各司其职。
在加梯项目的实施中,《意见》明确首先要开展前期评估,对于居民提出加装电梯意愿的小区,街道(镇)应当委托建筑设计等专业单位进行可行性评估。
时下,业主共识达成难,是加装电梯工作的一大堵点。为此,《意见》指出,申请人应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征求所在楼幢全体业主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经过半业主同意。这两条,比原有规定中本楼幢90%业主同意且无明确反对,以及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都放宽了。
同时,文件也作出规定:业主间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加装电梯中的利益平衡等事宜。在业主自我协商的基础上,居委会应积极搭建社区协商平台,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促成共识达成。
《意见》还明确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在政府资金补贴方面,房屋安全性专家论证费由公共财政承担,政府按照加装电梯施工金额的4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8万元/台)。在提取公积金方面,业主可按顺序申请提取使用本人及配偶、本人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在配套工程方面,电力、燃气、供排水、通信等相关单位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加装电梯的配套项目实施,并优惠收取配套费用。
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主营电梯业务的主要有上海机电(16.530, 0.02,0.12%)、广日股份(7.490, 0.09, 1.22%)、康力电梯(7.840, -0.02,-0.25%)、梅轮电梯(8.440, 0.01, 0.12%)等,其中上海机电今年上半年末的电梯业务占比达到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