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外地夫妇潘民鑫、梨元华来沪务工。不久后,妻子梨元华迫于生活压力成为“发廊女”。为求取高额钱财,两人开始计划给有钱人下药进行抢劫。
1998年,梨元华麻醉一男子,入户抢劫6万元,得手后与丈夫潘民鑫连夜逃回老家。今年春节,梨元华投案自首,后两人被押解回沪。
记者从上海黄浦检察院获悉,近日,梨元华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潘民鑫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没收违法所得。
作案:麻醉男子后劫走6万
1998年深秋的某日,已经成为“发廊女”的梨元华跟着嫖客屈某来到他的住处,恰逢有人来访,屈某让梨元华到阳台处躲一下。在此期间,梨元华目睹了屈某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钱给来访客人,遂趁泡茶之际将身上带的安眠药倒入杯中。
等屈某彻底昏睡过去了,梨元华小心翼翼地拉开抽屉,卷起现金后,又顺手拿走了一旁的手机。当夜凌晨三点左右,屈某从昏睡中醒来猛然发现钱财被劫,立即拿起电话想报警,却发现电话线早已被剪断。
后经梨元华确认,她共被劫走6万余元和一部当时价值2650元的松下450型手机。
潜逃:21年改名换姓辗转数城
承办检察官表示,在上世纪那个年代里,几毛钱能买一根冰棒,猪肉也才几块钱一斤,6万元无疑是一笔巨款。得手后的黎元华和丈夫潘民鑫既心喜又担忧,连夜逃离上海回到老家湖南畏罪潜藏。
期间,两人曾偷偷关注上海相关信息。不久后,得知发廊被查,两人又连忙逃到了广东,担惊受怕地生活了好几年,直到2005年其女要上小学了才不得不回到老家。由于还是担心会被警方抓捕,潘民鑫通过多方打探给黎元华另外买了一个户口换了个身份,并化名“李莉”,而为稳妥起见也给自己改名为“潘凌安”,过上了向“法律”偷来的“安稳生活”。
自首:犯罪后多年良心不安
“这么多年来我心里一直不安,还是决定去派出所自首。”2019年春节后,梨元华向老家所在地的派出所投案自首,她表示虽然已经过去20多年了,但自己一直心里难安。根据其供述案情,公安机关传唤其前夫潘民鑫到案,后经查实后两人被押解回沪羁押于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
虽然梨元华主动投案自首,但时隔二十多年,该案是否已经超过追诉时效呢?
承办检察官解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因此,即虽然距离该案发生已经过去了21年,但两人在1998年已经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因此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审判:潜逃数年终落法网
经审查核实,黄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黎元华采用麻醉抢劫的手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人民币6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基于其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被告人潘民鑫明知黎元华涉嫌抢劫犯罪,帮助其潜逃,并为其变更身份信息,致使黎元华逃避侦查长达20年之久,情节严重,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基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
庭审时,黎元华与潘民鑫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深刻认识到了所犯罪行的严重性。黄浦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梨元华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潘民鑫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对于两人违法所得人民币六万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屈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