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资讯网首页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 浏览正文


自制“迪士尼早享卡”并翻倍出售,一诈骗团伙获刑8个月


 

2019-12-13 13:24:39

  还记得暑假期间利用“迪士尼早享卡”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吗?

  日前,该案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2月11日,由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澎湃新闻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被指控实施诈骗的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获刑拘役五个月到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同时犯诈骗罪和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

  翻倍聚集的游客

  浦东检察院介绍,7月18日早上6时,国际旅游度假区公安处民警正在巡逻,当他们巡逻至迪士尼乐园二次入园出入口时,发现当天出入口聚集的游客数量比以往多了几倍,这“成功”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原来,二次入园出入口是针对迪士尼园区内酒店游客开放的专属通道,持酒店房卡的游客可凭房卡进入园区,入园时间比普通游客早1小时。但当天,酒店那边至出入口最早的班车还未出发,酒店班车6点30分才出发,而入口处已经聚集了大批持有“房卡”的游客。

  这批游客在安检处被拦下,被告知“酒店房卡是假的”。后经了解,这些游客都是从互联网上某店铺内购买的所谓“迪士尼早享卡”服务。然而当天早上,他们从一自称“内部人士”手中拿到的不是早享卡,而是假冒的玩具总动员酒店“房卡”。

  浦东公安根据线索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小张,经审讯,一个10人的诈骗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7月18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小张以及同伙小赵饮酒后轮流驾驶车辆被浦东公安查获,后二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同日又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8年内先后三次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倒卖有价票证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小张,最终还是触碰了刑事犯罪的底线。公安机关在小张处查获假房卡375张,7月18日当日使用未遂50张。

  据小张交代,他和同伙小赵等人利用从他人处回收的真实迪士尼酒店房卡以及自己制作的迪士尼酒店假房卡,包装成“迪士尼早享卡”在网上售卖获取利润。迪士尼官方推出的早享卡服务售价在99元至149元之间,而小张等人挂在网上的售价竟然在300-500元之间,整整翻了一倍。

  10人诈骗团伙落网

  据犯罪嫌疑人小张交代,他以“胡杨”的名义与两家专门做迪士尼导览业务的淘宝店店主小许和小王联系,将制作的迪士尼酒店假房卡出售给他们。

  犯罪嫌疑人小许经营着一家出售迪士尼导览服务的淘宝网店,后招揽了小李夫妇为其打理该网店。今年年初该网店开拓“早享卡服务”业务,为游客购买早享卡赚取差价。平时小李妻子负责客服联系游客,小李则负责为游客购买早享卡,并做导览服务。

  据小许交代,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一个叫“胡杨”的黄牛可以利用假的迪士尼园区内酒店房卡,从小镇二次入园口进入乐园,这种低本获利的买卖让他心动了。

  之后,小许将从小李妻子处获得的游客信息发送给 “胡杨”,并购买假的迪士尼园区内酒店房卡,冒充“迪士尼早享卡”出售给游客。“胡杨”则联系游客提前等在二次入园口并分发假房卡,小李负责在园区内指定地点接入园游客进行项目导览。

  这样一条“钻空子”的产业链成功运转了几次,终于在7月18日的早上“现形”。

  最终,10人诈骗团伙落网,其中4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小张、小赵犯诈骗罪、危险驾驶罪二罪被数罪并罚,后分别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拘役五个月十五日,小许、小李、小李妻子犯诈骗罪均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小王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检察官表示,本案中小张等人出售假的“迪士尼早享卡”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涉嫌诈骗罪。同时提醒广大百姓不要因贪图方便或者便宜,从黄牛处购买门票、入场券等,应当选择到官方网站或权威机构购买相关票务,以免上当受骗。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上海资讯网 so.sh.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在“上海之巅”欢度“上海之夏”,上海中心推出系
·“沪九条”后首批住宅用地土拍落槌,4幅地块冷热
·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发布,上海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
·增加市花显示度 激活文化认同 上海市将建白玉兰文
·今年上半年,上海港两大空箱调运中心空箱吞吐量超
·“党的诞生地”首个红色文化沉浸体验展即将对公众
·沪苏湖高铁全线铺轨完成,年底具备开通运营条件
·“上只角”旧改,“巨富长”地块签约即生效!600
·今天,闵行区医疗急救中心来了一批女足运动员,发
·上海野生动物园“夜公园”7月1日起开放 上万只野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资讯网拥有人承担上海资讯网 so.sh.cn 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网络传播权等)。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大多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2003-2024 上海资讯网(so.sh.cn)
媒体合作、商业合作及不良信息处理电话:021-34121912 QQ:191646616 微信:news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