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中,当沉浸在睡梦中,突然被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噪音滋扰吵醒,这是什么感觉?为改善城市环境,近日,黄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在夜间对噪声超标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22日晚上9点,在马当路太仓路路口黄浦交警正在对道路上行驶的涉嫌噪声超标的机动车进行现场查处,一辆黑色私家车伴随着排气管的轰鸣声刚驶过路口就被执勤交警拦下,“车辆噪音在80分贝以上的,9座以下小客车是禁止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的(不含高速公路)。”执勤交警对涉嫌违法的驾驶员刘某进行教育,并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机动车噪音污染,一直是许多大型城市面临的治理难点。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本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交警部门会同环保部门严厉打击噪声超标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在检查中对发现车辆噪声超过80分贝的将进行拦截,同时依照相应程序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处罚。
据悉,黄浦交警将在日常执勤执法工作中,持续加强大功率机动车“声响”的识别发现,重拳出击。此外,警方针对私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管理和查处。同时交警部门欢迎市民对机动车噪音扰民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内容详实、指向明确的,交通违法审理部门将立案受理。
去年12月,本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噪音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12月1日起,上海全天禁止噪音超过80分贝的九座以下客车在本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行驶;每天21时至次日7时禁止噪音超过80分贝的摩托车在本市道路行驶。驾驶超过噪音分贝机动车在道路通行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有关规定,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机动车原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