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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采上海公共绿地的花卉和绿植,花店老板一家四口获刑


 

2019-11-13 21:55:54

  花店老板为降低经营成本,竟变“采花大盗”,多次在公共绿化带盗采绿植、花卉。

  11月13日,记者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四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单位财物,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奉贤检察院介绍,2019年6月以来,上海市闵行区和奉贤区公路管理所、街道办等多家单位工作人员发现其辖区内绿化养护的大量绿植被破坏,工作人员表示,“原本种得整整齐齐的景观植物被剪得七零八落,应该不是老百姓,而是专业的偷花团伙。”

  相关单位介绍,公共绿地的维护一般委托园林绿化公司,定期安排穿戴有“XX绿化”字样工作服的专业人员,五六人一队进行修剪,“不可能出现养护工人将绿植卖给其他人的情况,他们自己养护的绿植不可能让别人盗剪,否则他自己还要补种,并且修剪只是修剪叶子,不修剪主枝干的。”几家单位遂到派出所报案。

  民警通过调取沪金高速剑川路、贤浦路等路段的监控视频,发现5月以来,同一辆面包车出现在上述地段,戴着口罩帽子“全副武装”的一男一女在几个绿化带内盗采绿植、花卉等。

  在5月30日的团青路神州路路口附近的视频中,一名身穿深色外衣的女子在绿化带内盗窃绿植,露出了正脸。经过技术手段甄别,2019年6月21日,犯罪嫌疑人毛某在闵行区沪金高速剑川路口东侧上海交通大学北侧绿化带内盗采植物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并从其身边查获海桐树叶2捆。

  经调查,2019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毛某、顾某某夫妇两人,与儿子儿媳毛某某、邹某某共同经营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红松路的花店。出于降低经营成本等考虑,毛老夫妇通过儿子儿媳转达客户预订的植物品种后,至奉贤区南奉公路光钱路、金海路与金益路口、百团路北侧以及闵行区沪金高速剑川路路口东侧、浦江郊野公园等多处绿化带内,使用鹰嘴剪、镰刀砍、徒手掰等方法多次盗采绿化植物带回花店,由儿子、儿媳负责对外出售,从中牟利约6000元。

  检察机关表示,犯罪嫌疑人毛某、顾某某、毛某某、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单位财物,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属共同犯罪。

  据此,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区法院依法判决对犯罪嫌疑人毛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对犯罪嫌疑人顾某某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对犯罪嫌疑人毛某某、邹某某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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