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宝山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社卫中心电子体重秤损坏导致一七旬老太受伤的健康权纠纷案,判决社卫中心全责赔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卫中心)为居民提供卫生保健服务的同时,也要注意场所内的设备更新和维护。
2018年8月底,70岁的柳老太前往上海市宝山区某社卫中心医疗场所测量血糖。测量完毕后,柳老太看见场所内有一台电子体重称,便站上去称了称体重。不料,因电子秤的站立面板松动,柳老太站立不稳摔倒受伤。
经鉴定,柳老太受伤后构成十级伤残。柳老太未能与社卫中心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遂于2019年7月将社卫中心诉至上海宝山法院。
庭审中,被告社卫中心承认事情经过属实。但原告柳老太年逾70周岁,且有腰椎病、脑供血及高血压病史,再加上其右腿部关节曾经置换,存在站立不稳摔倒的可能,故仅同意承担70%赔偿责任。
上海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社卫中心是事发医疗场所的管理人,其对该公共场所负责安全保障义务,其向公众提供使用的设备设施理应足够安全。被告辩称原告柳老太年老多病,存在高摔倒风险,然而柳老太使用电子秤时并不存在过错,其摔倒的原因完全在于被告提供的电子秤损坏,理应对柳老太的损害后果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据此,上海宝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社卫中心赔偿原告柳老太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