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网
先吃天价罚单,今获“牢狱之灾”,“资本玩家”鲜言案今日正式宣判。
9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鲜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案,对鲜某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记者从上海一中院官网开庭公告看到,前述提到的被告人鲜某正是此前被证监会开出34.7亿天价罚单和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的资本市场“大鳄”鲜言。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鲜言获刑五年
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号消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鲜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案,对鲜某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鲜某利用担任上市公司A公司及其子公司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职务便利,采用伪造B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分包商林某签名、制作虚假的资金支付申请与审批表等方式,以支付工程款和往来款名义,将B公司资金划转至该公司实际控制的林某个人账户、相关房产项目部账户,再通过上述账户划转至鲜某实际控制的多个公司、个人账户内,转出资金循环累计达人民币1.2亿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其中,2,360万元被鲜某用于理财、买卖股票等,至案发尚未归还,且部分资金已被结转至开发成本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