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临港新片区50条特殊支持政策”来了!今天(30日)上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常务副市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主任陈寅介绍了最新出台的《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
发布会现场
东方网记者从会上获悉,《若干意见》聚焦管理权限、专业人才、财税金融、规划土地、产业发展、住房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形成50条政策措施,这些政策配合中央赋予新片区的开放制度和专门政策,努力将新片区打造成“要素资源最集聚、体制功能最完善、市场主体最活跃”的经济增长极。
5年出资不少于1000亿元 用于新片区发展
在发布会上,陈寅表示,上海将对新片区进一步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地方财力留用、市区专项扶持”的原则,五年内新片区产生的地方收入全部用于新片区。其中,《若干意见》共制定8条政策,综合运用财政资金、税收、金融、吸引社会投资等政策为新片区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其中,《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实施税收支持,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海市财政局巡视员袁白薇表示,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为了加快推进和实施新片区的建设和发展,上海市委市政府已经研究确定,在本市建立新片区的专项发展资金,专项发展资金的规模为五年内财政资金总计不少于一千亿的安排。
其中,专项发展资金统筹用于新片区内各类产业扶持、创新创业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方面,上海将通过专项资金加大对研发创新、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应用等方面支持力度,助推产业和人才的集聚。
12条政策吸引人才来沪 “居转户”年限缩短为3年
为了进一步聚焦吸引国内和国际两方面人才,上海将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有针对性的人才政策,为新片区“吸引人、留住人、用好人”。
为此,《若干意见》共制定12条政策,其中国内、国际人才政策各6条。国内人才方面侧重于支持人才引进落户和人才的培养激励。国际人才方面侧重于吸引境外专业人才来新片区工作的各项便利。
《若干意见》明确,将优化新片区人才直接落户政策,赋予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推荐权、新片区特殊人才直接申报权、国内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审批权。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主任陈寅
对新片区内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直接落户打分时加3分;缩短新片区“居转户”年限,对符合一定工作年限并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片区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对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
在吸引外籍人才方面,和过去不同,此次《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籍毕业生,可直接在新片区工作。上海高校优秀外籍毕业生,可直接在新片区工作。在新片区工作的入外籍留学人员可直接办理长期(最高有效期10年)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
打造宜居新型城市 聚集住房保障、城市功能等方面
除了将临港新片区打造为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上海还将在新片区建设好现代化新城市。
《若干意见》按照独立城市节点城市的定位,着力构建对外高效畅达、对内便捷绿色、管理智能便民的综合交通体系,共制定5条政策。
为了丰富城市服务功能,进一步打造高品质生活,建设宜业宜居新型城市,《若干意见》围绕优化教育和医疗资源、促进文化休闲、丰富商业网点、打造绿色生态环境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制定了5条政策。
此外,在以市场化方式解决居住的基础上,上海坚持“房住不炒”和“两个不是权宜之计”,有序实施“一城一策”,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区域性住房体系,包括完善购房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等,为新片区人才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共6条政策。
其中,上海将新片区还将加大对人才的住房保障力度,实施限价商品房政策,控制限价商品房供应量,加大人才公寓供给力度。同时,建设“先租后售”公租房。建成后10年内作为公租房使用,其中50%房源可由单位按门栋整体购买作为公租房中单位租赁房使用。公租房建成10年后可作为商品住房按套上市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