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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小区“天降烟头”点燃楼下被褥 肇事者难寻


 

2019-7-22 16:23:38

图为发生火情的居民家中。

  东方网记者李欢7月22日报道:一根从楼上抛下的烟头,引燃了楼下阳台上的被褥,导致了一场火情。幸亏物业和消防人员及时赶到,才避免了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昨天,闵行一小区发生了这样一起火情,让居民心有余悸。东方网记者获悉,今年以来,闵行消防救援支队已经接报处理了5、6起类似的火情,几乎每个月都有发生。

  “天降烟头”引燃楼下阳台被褥造成火情

  昨天上午10时左右,闵行区品雅苑57号楼一居民家阳台晾晒的被褥被楼上高空抛下的烟头点燃,引发火情。物业巡逻安保和管家接报后,及时赶到现场扑灭。因抢救及时,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时,明火已经被扑灭,起火的被褥被烧掉了一个角。

  记者从消防救援人员处获悉,这栋居民楼总共有28层,发生火情的是5楼居民家,物业人员曾排查监控想要找出乱扔烟头者,但未能找到。事发后,消防人员和物业组织力量,挨家挨户宣传高空抛物危害性,向居民发放“杜绝高空抛物”倡议书。

  物业管理人员表示,幸亏这起火情抢救及时,未造成较大损失,如果晚一点发现,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今年以来发生多起类似火情始作俑者难寻

  此类事件并不是偶发,实际上,消防救援人员经常会接到类似火警。

  东方网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上海曾发生过多起类似火情,仅闵行消防救援支队就曾接报过5、6起,几乎每个月都有发生。尤其是一些带天井的老房子,天井中常常堆放着杂物,一旦遇上“天降烟头”,很容易引燃成灾。

  今年3月,闵行区景雅苑9楼的居民郑先生家发生火灾,火势从阳台蔓延至室内,客厅、卧室均被波及,造成近10万元损失。事发后,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的火灾原因调查认定书显示,“该起火灾起火部位为阳台上晾晒的衣物,火灾面积约20平方米,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雷击、电器线路等原因,不排除外来火种引发火灾的可能”。

  据媒体报道,对于阳台上晾晒的被褥为何突然起火,郑先生怀疑是楼上的居民乱扔烟蒂导致的。据郑先生所言,其居住的居民楼上总有人往下扔烟头,此前晾晒在阳台的衣服被褥等,有时也会被烧出破洞,明显能看出是烟头引燃所致。

  尽管线索如此明显,但受限于小区内没有可以拍到高层住户的监控探头,乱扔烟头者未能寻到。

  律师:高空抛物致损失,可向所有可能抛物者索赔

  被“天降烟头”引燃家中物品,甚至引发较大火情。在难以查明的情况下,居民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

  对此,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张润杰律师认为:居民损失可以要求有可能抛物的建筑物的使用者承担,也就是着火居民所在楼层以上的所有住户,除非该使用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没有高空抛物可能。

  张润杰律师认为,高空抛物导致的财产及人身损害案例在上海屡见不鲜,而高空抛物往往难以查明实际侵权人导致被侵权人追责困难。实际上我国《侵权责任法》对这一情形有着明确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本规定必然在实际中导致事实上无过错的居民承担了本不应承担责任,但本条规定的“补偿”并非侵权损害的过错赔偿性质,而是立法者考虑到高空抛物侵权案件大概率难以查明实际侵权人这一特征,使用高度盖然性原则,要求有侵害可能的主体共同分担被侵权人的损失用以保护被侵权人的权益,是科学性、公平性原则在立法中的体现。

  讨论:监控抓拍抛物行为是否侵犯隐私?

  如何更好地约束高空抛物行为呢?业内人士认为,要杜绝高空抛物行为,离不开物防、技防和教育相结合,必要时,可以尝试利用监控探头抓拍抛物行为,形成震慑。

  但也有人认为,用监控探头抓拍抛物行为,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不仅仅有成本、资金来源,更为重要的是,此举等于安排了一双“眼睛”直接盯上居民窗户,有侵犯个人隐私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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