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电费,手里拥有12个租客的房东李某打起了歪心思,联系专人上门来家中改装电表。短短一年内,李某累计窃电金额高达16000余元。近日,她也因为“省电”这件事站上了庭审席……
数年前,家住奉贤某村的李某将自家农村宅基地上的住房改成了多个房间,对外出租。由于价格便宜,在附近打工的不少外来务工人员都租住了李某家的房子,最多时有多达12户的租客住在李某的家中。因此,李某家中每个月的电费暴涨。
李某家里有一个总电表,记录李某和租客的总用电量,每户租客房间都有一个分电表,用于记录各户租客的用电量,每个月李某从租客处把电费收齐后再按照总电表的用电量去供电所交电费。
一次,其坐公交车去供电所交电费的路上,碰到一个熟悉的老乡,尽管叫不出名字,但有时也会有事进行联系。交谈中,李某告诉了对方说家里的电费多的情况,谁知对方告诉李某说他可以帮忙改电表,能省不少电费。为了让李某放心,他还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说他改的电表外人是看不出的。
开始,李某还有些犹豫,但想到如果改了电表,就能省不少钱。于是,2018年3月她联系了这个老乡,叫他上门为自己家中改装电表。
李的老乡满口答应,但提出要500元的好处费,李某想着花了这500元能省下许多电费就答应了。没多久,李某的这个老乡就到李某家里,对其家中的三相总电表进行了改动,改好后,收了李某给予的500元现金,这位老乡就自行离去了。
之后的数次缴纳电费,李某发现每个月交的费用确实少了很多,自己心里还觉得500元花得值。但到了2019年3月中旬,供电部门在一次检修中查出了李某家偷电的情况,遂举报到了奉贤警方时,她后悔了,哭着对前来调查的民警说:“我只是想省点电费”。
2019年5月1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奉贤警方抓获归案。经上海市电能表强制检定站鉴定,李某家的三相电表误差损失为69.2%,经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奉贤供电公司的计算,自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间李某累计窃电金额高达16000余元。
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损坏用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进行窃电,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9年6月18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因被告人李某有坦白情节,且已补交电费及违约使用费并获被害单位谅解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大家:想要省电费无可厚非,但耍这种小聪明可要不得,不要到时候没占到便宜省下钱,还要倒贴钱,而且还给自己带来牢狱,这真的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