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我们吃剩的饭菜,在常温下放一天,就会腐败变馊,散发出的异味让人难以忍受。谁能想象,浦东新区康桥镇罗山绿洲别墅小区的湿垃圾,从7月1日起,就没有人来清运,一直堆放在小区外面的垃圾房里,散发出令人难以忍受的恶臭。行人从门前走过,都会捂着鼻子,加快脚步,小跑过去。
小区保洁员宋师傅戴着火灾逃生用的防烟面罩(他戏称为“防毒面罩”)才敢进去操作,但依然感受到令人窒息的恶臭。7日,记者在该小区多方联络,积累了7天的湿垃圾,终于在12点50分被运走。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小区的湿垃圾清运工作脱节了呢?
■事件经过■
2日上午就发现湿垃圾没运走
7月2日上午,罗山绿洲别墅小区负责垃圾清理的保洁工宋师傅发现,他们前一天收集来的干垃圾被清运公司运走了,但三大桶湿垃圾却还留在垃圾房内。
物业公司经理严育新说,他们跟浦东新区废弃物管理中心签约近5年来,头一次出现这样的情况。
严育新连忙打电话给垃圾清运公司。对方声称,他们依照合同,只运干垃圾,不运湿垃圾。如果要运湿垃圾,得另外交钱。
“虽然垃圾分类了,但是,我们的垃圾量并没有增加呀!小区里还是住这么多人,每天产生的垃圾还是这么多,无非是干湿分类了,怎么就要多收钱呢?”严育新有点想不通。
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客观上讲,垃圾分类后,他家的垃圾量减少了:“以前一张纸巾,擦一擦就随便丢,现在不行了,我们首先得想一想是干垃圾还是湿垃圾,而且要求定时投放,我们会把一张纸巾二次利用。”
在垃圾分类实施过程中,罗山绿洲别墅小区没有像其他小区一样,先试运行期一段时间,而是从7月1日起,直接推行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
严经理说,在这之前,他们只做了宣传。即便如此,7月1日新政实施后,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做得很好,居民自觉性很高。
严经理说,强制垃圾分类之前,小区所有生活垃圾都是混放的,无论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还是可回收垃圾,统统装在一个桶里,“现在我们按要求增加一些垃圾桶,但垃圾的量并没有增加”。
求助后对方让其换清运公司
7月2日下午,在跟垃圾清运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严育新向上海市民热线12345求助。
不久,垃圾清运单位(“欣康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收费员陶杰来电话,让物业公司考虑下半年更换垃圾清运公司。严育新说:“垃圾烂在那里,迫在眉睫,一时让我们上哪儿找别的公司?”
到了7月4日,垃圾房里囤积的湿垃圾已经到了5桶。宋师傅说,小区里已经没有湿垃圾桶可用了,好在先前的湿垃圾已经腐烂液化,桶里的空间又多了一点,他又把新收来的湿垃圾倒进去。
到7日上午,这个小区的湿垃圾已经滞留了7桶。
宋师傅戴上“防毒面罩”,拉开垃圾房的门,一股恶臭味迎面扑来,令人掩鼻,随之而来的是成群结队的绿头苍蝇。
宋师傅说,如果不戴这个“防毒面罩”,垃圾房里根本就不能进去。即使戴了“防毒面罩”,还是恶臭难忍。
居民王先生说,这些垃圾散发出的臭味,已经严重影响到居民的生活了:“我们拨打市民热线12345,工作人员反馈说,垃圾分类后,湿垃圾清运不需要居民另外交钱。”
居民王先生觉得,垃圾清运公司是利用垃圾分类的新政策,向小区居民讹钱。
严育新也拨打了浦东新区市容环卫收费管理中心窗口的电话,得到的回复是,居民生活垃圾清运是不向居民收费的。
严育新说,物业公司向垃圾清运公司代付的每一分钱都是业主的,如果垃圾清运公司另收湿垃圾清运费,那么,这笔钱最终会转嫁到业主们头上。
“垃圾分类是好事,我们业主也认真做了,不料却因此增加负担!”严育新说,他感觉这事有点儿不对劲。
7日,记者按照合同上留的电话,联系了清运公司的收费员陶杰。
陶杰:因为现在提倡垃圾分类嘛,产生出来的湿垃圾是要专门清运的,产生出来的费用总归要结算一下子,对吧。我们单位是自负盈亏的嘛,总不能因为某些原因,这个垃圾清理不收费,不可能的,对吧?
记者:他们的垃圾总量有没有变?
陶杰:他们的垃圾总量是没有变,但是我们签的协议是只收干垃圾的。他们签协议的量跟产出的量,其实是不一样的,我们感觉到现在清理的是有一点多。
记者:7月1日前他们每天有多少桶垃圾?
陶杰:有十几桶。
记者:7月1日后,他们每天有多少桶垃圾?
陶杰:也有十几桶。
记者:到底是十几桶?你们需要有一个准确的数字来反映你们的工作量确实增加了。
陶杰:我其实不是负责数据这一块的,我是负责跟他们签协议的。
康桥镇临时
“托底”运走湿垃圾
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垃圾分类以来,虽然各小区都面临着相同的问题,但是没有听说过要另外收费才清运湿垃圾,这个小区的事情有点棘手,居委会也一直在努力协调中。
7日,康桥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要解决这个问题,物业公司是有责任的。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当中明确规定,小区的垃圾处理第一责任人是小区物业。问题出来之后,物业公司责无旁贷要解决。现在,这家物业公司与垃圾清运公司产生了纠纷,如果他们之间一时解决不了矛盾,政府可以帮忙,暂时“托底”,让政府委托的清运公司去运一下。
“其实我们政府也是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所以,政府也不可能无限制地给他们清运下去。物业公司要有一个明确的态度:一方面继续跟现在的清运公司协调,增加费用,让他们清运湿垃圾。另一方面,如果物业公司觉得没有办法跟这家清运公司达成协议,那么,他们就跟这家清运公司解除合约,然后通过居委会向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申请,由镇里帮他们寻找一家干湿垃圾都可以清运的公司,来帮他们清运垃圾。但是,费用还是照样要出的。”
7日中午12时许,浦东新区相关部门经过协调,由康桥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镇里已经安排了第三方公司,把7桶湿垃圾先清运掉。8日由镇里的职能部门出面,召集居委会、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签约的垃圾清运公司、镇里签约的第三方清运公司等,坐下来,一起协商把这件事解决掉。”
7日中午12点50分,镇里委托的垃圾清运公司派来三名工作人员,开着一辆湿垃圾清运车,将7桶恶臭的湿垃圾运走。
“我们希望能够协调出一个长效机制来,不然,今天的湿垃圾侥幸运走了,明天的湿垃圾垃圾怎么办?”居民王先生担忧地说。
■原因探究■
合同内写明干垃圾93桶/月
严育新说,2015年2月,物业公司进驻罗山绿洲别墅小区不久,也曾有人拿着垃圾清运合同来找他付钱。
“格式合同上写好了垃圾清运量和价钱。对方说,上一届物业也是这么付的。”严育新说,于是,近5年来,虽然合同年年签,价格变动过两次,但是可以接受,“钱都是按照垃圾清运公司要求付的”。
记者看到,跟物业公司签合同的“乙方”,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废弃物管理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容环卫收费管理中心。
但,实际给这个小区清运垃圾的,是一家名字叫“欣康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
合同第二条写道: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单位生活垃圾包括(干垃圾、湿垃圾、餐厨垃圾)的清运处理。考虑季节性变动等因素,平均每月垃圾量为:93桶。条文后的方括号里,再次写明干垃圾93桶/月,湿垃圾和餐厨垃圾都没有具体的数字。
该合同是2018年12月11日签的,当时上海市还没有实施强制垃圾分类。严育新说,前些年合同上把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费栏里也只写了生活垃圾收费,没写餐厨垃圾收费,而在实际操作中,无论干垃圾还是湿垃圾,乙方都运走了,没有出现任何争议。所以,当时,虽然合同上的说法有改变,他们也不以为意,并未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