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与皓皓父亲取得联系,希望他能尽早来派出所接回孩子。 张佳琪
一把玩具枪、一瓶可乐和一罐糖果,这是10岁男生皓皓(化名)离家时的全部行李。这几天,这个离家出走近4天的松江男孩牵动了不少人的心。
从6月30日凌晨时分被虹桥火车站派出所民警送回属地派出所开始,皓皓在派出所休息室里等待了两天两夜,可爸爸却没有如期而至。7月2日中午,等待近55个小时的皓皓最终被社区民警送回了家,而那时爸爸正在家里休息。
是这个爸爸过于狠心,还是另有苦衷?为何年仅10岁的皓皓宁愿在派出所里待着,也不愿回家?在皓皓的心里,他的“家”另有别处,而在爸爸的眼里,儿子100多次的出走让他近乎麻木。
离家出走另有目的地
6月30日0:45,皓皓被虹桥火车站民警夜间巡查发现时,已经是他第100多次离家出走了。
皓皓的父母离异,家里只有他和爸爸两个人,爸爸陈宇(化名)没有固定的工作,偶尔给别人开开车。出走那天,陈宇正好出车去苏州。
其实,皓皓这次的出走是有“目的地”的,只是迷了路才来到虹桥火车站。
从家出发,坐公交到七宝转车,再搭上地铁10号线在虹桥路站换乘地铁3号线,到达上海南站——这条路线皓皓倒背如流,也是他每次离家的必经之路。那天下午2点出发后,皓皓在乘地铁途中睡着了,皓皓说,醒来时已经到了新江湾城站,只好坐地铁折返。“可是我又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在虹桥火车站了,又听说那是当天最后一班列车,我只能在那过夜了。”
民警接旅客反映后赶往现场。从下午离家开始,他还没有吃过饭,提到父母时支支吾吾不肯回答,全部的随身行李只有一把玩具枪、一瓶可乐和一罐糖果。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软磨硬泡”,皓皓才把自己的情况告诉民警,并提供了爸爸的联系方式。民警和陈宇取得联系后,决定当夜将皓皓送往户籍地派出所——松江公安分局九亭派出所代为照看,陈宇次日赶回上海再接他回家。
直到30日凌晨4点,民警才结束交接。
“我已经去了100多次了”
6月30日中午11时许,九亭派出所的休息室躺椅上,皓皓睡得很沉。直到午饭时间才被民警叫醒,这时他意识到,自己哪也去不了了,只能等爸爸来接他。
在警务休息室里,皓皓由民警和辅警轮流照看。碰到聊得来的叔叔阿姨,他会与他们分享自己和上海南站的“秘密”:“南站的乘务员和警察都认识我,我经常去那里找他们聊天。”听到接警窗口有些动静,皓皓就会跑出去看热闹,和报警人的小孩说说笑笑。
7月1日,是陈宇和派出所约定好来接皓皓的日子,在派出所待了一天的皓皓向民警借来手机,他从电影列表里选了一部自认为和他“风格契合”的《流浪地球》,当做午后消遣。派出所民警还给他备好了水果和瓜子。
7月1日19时,记者在派出所休息室见到皓皓,桌上摆着一袋散装瓜子和一个玻璃杯,杯子里被皓皓塞了近半的瓜子壳。
“我不想回家,只想待在上海南站。”皓皓嗑着瓜子说:“我已经去了100多次了,那是我过夜的地方,我的朋友都在上海南站。”皓皓说,因为自己一个人在家很无聊,他常常会去上海南站找乘务员和站警聊天,“他们都和我很熟了。”
皓皓说,上海南站已经是他的“老家”了,派出所里的人对此无法理解,但皓皓说这与他的梦想有关,“我长大最想做的事就是开高铁。”暑假到了,他最想去的地方还是上海南站。他白天休息,晚上就会到南站“上班”,在站务员旁边看人家检票,隔着玻璃窗看列车来来往往。
皓皓记不清自己第一次到上海南站的情形,他说那里的候车室可以过夜,所以比起其他火车站,他最中意上海南站。
20时许,值班民警的电话响了,打断了皓皓和记者的对话。他把注意力转移到民警身上,一言不发。民警接着电话走出休息室,皓皓的目光也跟着,说:“这应该是我爸爸打来的。”可当民警回来后告诉他,爸爸还是联系不上时,他有些失望,“那等着呗,反正他会来接我的。”
“爸爸平时对你好吗?”记者问:“你觉得每次跑出去爸爸会担心你吗?”
“挺好的呀。”皓皓说:“我觉得他不会担心我。我不想让他担心,但是我还是想待在上海南站。”
对于皓皓而言,他这并不算“离家出走”,他想了想说:“算出去玩吧。”
“01,02,03,04……”21时,说好当天来接他的爸爸还没到,皓皓跑到休息室外的大厅里,仰头看着墙上的电子钟读秒,顺便到大厅里看看热闹,出去时带着他的零食和玩具枪。
“玩具枪是我自己买的,是从妈妈那里赚来的零花钱。”皓皓说他不知道妈妈去哪里了,他记得妈妈的一个电话号码,可打过去却是空号。
爸爸还是没来,皓皓又在派出所里过了一夜。
爸爸称自己束手无策
7月2日上午,九亭派出所的民警依然联系不上陈宇。11时,社区民警让小区群防群治力量到皓皓家了解情况,发现陈宇前一日夜里已经到家。于是,社区民警将皓皓送回了家。
“出差把手机落在了老板车上,所以一直联系不上皓皓爸爸。”社区民警说,送孩子回家后,陈宇看起来很疲惫,没有指责孩子,也没有多说话,似乎已经习惯了。“他们搬来三四个月,据我所知小孩已经出走好几次了。”社区民警透露,孩子由妈妈照顾的时候,每天早上给他一些零花钱,便放任自由,“家里人不太管,已经被‘散养惯了’。”
让人唏嘘的是,皓皓刚回家不久,又趁着爸爸不注意,离开了家。而在这之前,他刚答应社区民警,不再离家出走了。
陈宇用“逃”来形容儿子的出走,自从他与前妻离婚后,皓皓一有机会就往外“逃”,“去年一年就逃了100多次,最远的时候到济南,离开上海一共有四五次。”
“刚开始打过几次,后来发现打了没有用,讲道理也完全没有用。”陈宇说,过去孩子“逃”走后,他四处寻找,调阅监控,为此曾去过无数个派出所。而现在的他已经麻木了,常常只能等在家里,“跟不上他的步伐了。”
陈宇回忆,有一次,他刚把走失的皓皓接回家后,趁着他放水洗澡的功夫,皓皓一转身就不见了。“他想方设法地逃走。”陈宇记得,最夸张的一次发生在小区外立面装修的时候,皓皓趁他不备沿着搭设在外立面的脚手架逃了出去。甚至,皓皓会趁着夜里陈宇睡着的时候偷偷出走……
与儿子“斗智斗勇”了几年,陈宇早已黔驴技穷。而在他向前妻提出转移抚养权时,却被要求支付高额的费用。而现在,家中已无老人,前妻也联系不上。他还想到了寄宿制学校、武术学校、福利院、工读学校……但最后总是因为种种原因被拒之门外。
“唯一的办法,就是等到他16岁,送他去当兵。”皓皓的爸爸强忍着眼泪,他觉得自己束手无策。
[律师说法]
“丧亲式家庭”现象需要社会组织的力量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认为,首先,作为孩子的父亲,其有义务保护孩子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通俗来说,应当尽一切能力关心、爱护孩子,帮助孩子健康成长。但是,当父亲客观上已经以消极、放弃的姿态对待自己的孩子,且这一状态已持续形成常态,那么这个父亲能否合格地、继续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就值得怀疑。
监护人并非一尘不变的。葛律师指出,当孩子的父亲已实质上怠于履行其监护职责,那么有关个人和组织,比如居委会、学校、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以及民政部门等,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从《民法总则》关于监护的立法精神来看,目前的《民法总则》相对于此前的《民法通则》对监护人产生的方式进行了增加规定,包括法定监护、遗嘱指定监护、协议确定监护、指定监护以及意定监护等。
“这正是考虑到现实中确实存在‘丧亲式家庭’的现象,假设孩子的父亲被撤销监护人资格,而孩子又没有其他合适的亲戚朋友愿意担任其监护人,那么孩子住所地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民政部门可以为孩子指定监护人。”葛律师进一步解释道,在指定监护人产生之前,可由居委会、村委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民政部门担任其临时监护人。
最后,葛律师提出,监护人资格被撤销,不代表抚养义务也因此消失。相反,即便被撤销监护资格,孩子的父母仍应当承担其在抚养关系下的抚养费支付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