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成”是上海著名的老字号饭店,如今却成了被告,这到底怎么回事?
原来,它家青团包装上的一副清明图出了问题,而这种包装的青团只在超市和网络渠道销售。
看不太清楚吗?沈大成公司提供了设计原图。
是的,“沈大成”称自己有设计图,这也是他们在法庭上唯一出示的证据。几年前,沈大成公司为了让自己青团包装更加符合清明节气,特意找到包装厂家,让他们设计了一副清明图。在他们看来,自己找人设计的,还有原图,原创作品怎能算侵权。
再来说原告,原告称“沈大成”青团包装上的画作是自己父亲华三川老先生在2001年1月发表在天津杨柳青画社出版的《华三川唐人诗意图》第十页上的作品《清明》。
原告认为:
基本上构图一致,和人物神态、动作、面部方向,还有场景等方面均高度相似,人物的五官、发型、衣服和饰品的款式,及图中黄牛的细节,均高度相似,因此,被告的侵权图片与原告的相应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
“沈大成”不服,表示:
自家青团是季节性产品,仅在清明前后销售,自己特地找人设计的画图,两幅画都是“牧童遥指杏花村”,怎么你能画我就不能画呢?
“沈大成“”看来,南京东路总店销售的青团,压根没有包装,但是每天都有人抢购,自家青团靠的是品牌和质量,根本不是靠包装,所以他们没有必要用别人的图。更为明显的是,两幅画的牧童完全不同,但在原告看来,这是一种非常恶劣的侵权,歪曲了父亲的画作,侵犯了原告保护作品的完整权。
法官表示:
“清明时节雨纷纷”这首诗词,对于牛、牧童、雨等都有一个描述。这也是人们一想到清明这个节气马上就能够产生的一个联想。可是著作权是保护的是一个表达,而不是一个思想。什么叫表达?就是一个画作它画出来牛是什么样的、牧童是什么样的、姿态是什么样的、神情是什么样的,这些东西是《著作权法》需要保护的内容,也是原告画作体现独创性的所在。
法院认定:被控侵图案中的一部分与涉案作品极其相似,而且产生于涉案作品发表之后,故可以认定来源于涉案作品。
最后,法院一审判决,沈大成公司赔偿原告7万元,并登报消除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