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资讯网首页 > 信息资讯 > 汽车频道 > 浏览正文


电池寿命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大原因吗?


 

2019-6-18 22:11:46

新能源汽车是汽车产业发展的新领域,最近几年成为支撑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尤其在政策的支持下,新能源汽车更是蓬勃发展,因其较低的运营成本和清洁无污染排放等多重因素,被各级政府重视并积极推崇发展。新能源汽车目前在城市内公共交通系统得到大面积利用,民用乘用车领域也实现了产品投放。

电池寿命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大原因吗?

从近几年的数据来看,2016年新能源汽车实现总销售数量突破40万辆,2017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约80万辆,2018年达到了127万辆,并且连续四年位居世界首位,如此之增长速度,不难看出新能源汽车一片大好的前景。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将进一步发展。

而新事物的产生必定会带来先进的生产力,同时各种困难也不可避免。如今,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不仅是传统市场的思维转变速度慢,更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于自身技术不达标,难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电池寿命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大原因吗?

在市场方面,我们都知道,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心脏。作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车辆的续航问题,在现阶段,纯电动汽车一些主流车型的续航远远达不到人们的更高需求,这也是大多数人不愿意选择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原因,而说到续航问题就不得不提到电池,这是续航长短的根本。

电池寿命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大原因吗?

从电池技术来看,新能源汽车搭载的三元锂电池凭借着众多优势迅速占领了市场,并逐渐取代传统的铅酸蓄电池。对于传统电池来说,三元锂电池具有寿命长,节能环保无污染,维护成本低,充放电完全,重量轻等优势,但是制作三元锂的元素镍钴锰在中国却十分稀少,主要依靠进口,并且动力电池使用寿命一般4-5年左右,电池的寿命,制约着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电池寿命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大原因吗?

现阶段,国内电池技术最好的莫过于宁德时代和比亚迪两家公司。比亚迪身为做电池起家的老牌企业可以暂且不谈。而创立仅仅7年的宁德时代自上市以来,连续7个涨停板令人们感到震惊,同时也预示着新能源汽车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电池寿命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大原因吗?
电池寿命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大原因吗?

同样在政策方面,随着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市场主体越来越多,发改委和工信部对于市场主体的进入门槛标准越来越高,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之前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要求:“车长小于或等于4米、续航里程在100-150公里范围内的电动车整备质量不能超过1吨;车长小于4米、续航里程在151-200公里范围内的电动车整备质量不能超过1.2吨;动力性要求最高车速大于100千米/h,0-50kM/h加速时间小于5秒。”这样的高标准、严要求,无疑会将许多技术不达标的造车新势力过滤掉。

电池寿命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大原因吗?

无论是政策还是市场,新能源汽车对电池技术的要求都不断拔高,由此,i尚电动(ID:ishangEV)认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唯一出路只有不断突破电池技术。

除此之外,充电设施的配置合理性和便捷性同样制约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在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库配备充电桩较为方便可行,一般为交流电慢充模式。进入室外的部分,充电桩的布局的合理性和便利性决定其续航能力,公共交通系统的充电桩设置较为集中,一般为直流快充模式,但供外部车辆使用的概率较小。对于长距离出行而言,相对于内燃机汽车新能源汽车毫无优势,充电桩的设置密度和充电模式直接影响民用新能源乘用车的推广和使用。

电池寿命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大原因吗?
(编辑:上海资讯网 so.sh.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共“进”五年,宇通代表民族客车品牌再度出征
·国内首次!红旗E-HS9成功挑战双侧柱碰试验
·东风日产涉事4S店营业正常 5专营店称未收到售后服
·奔腾T77 PRO车狠话不多,硬刚博越确实有看点
·对决哈弗H6,奔腾T77 PRO带来惊艳智能体验
·威马牵手上海国资、上汽完成D轮融资100亿 下一站
·"绑定"特斯拉求带货 为何蔚来态度会有如此大变化
·特斯拉入驻天猫,危机之下握紧中国“救命稻草”
·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
·破釜沉舟?海马汽车将于二季度一口气将推出三款新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资讯网拥有人承担上海资讯网 so.sh.cn 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网络传播权等)。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大多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2003-2024 上海资讯网(so.sh.cn)
媒体合作、商业合作及不良信息处理电话:021-34121912 QQ:191646616 微信:news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