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垃圾分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实施处罚外,违法当事人的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对违法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收运及末端处置企业,依法吊销运营资质。距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仅剩2周时间,昨天,市城管执法局召开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全市总结推广闵行区浦锦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经验,并表示将重点推进四方面举措,包括全过程执法检查、执法查处等。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13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93万余人次,开展执法检查1.26万余次,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989起。下阶段将重点开展全过程执法查处,加快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已督促限期整改7074起
今年以来,各级城管部门深入开展“新时尚”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悉,截至6月13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93万余人次,开展执法检查1.26万余次,共检查各类单位20491家次,其中检查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9367家次,检查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3289家次,检查商业楼宇、大型商场1513家次,共教育劝阻相对人12426人次,督促相对人限期整改7074起。
对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法定义务、拒不改正的相对人,依据《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等法规实施严厉处罚。截至6月13日,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989起,其中查处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案件数占比77.05%,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案件数占比18%,随意堆放抛洒倾倒生活垃圾案件数占比3.34%,工业垃圾未单独收运处置,混入生活垃圾案件数占比0.71%,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收运处置生活垃圾案件数占比0.30%,未按规定分类驳运生活垃圾案件数占比0.20%,其它案件(未按规定申报生活垃圾,未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等)占比0.40%。
6月底前指导服务全覆盖
会议透露,下一阶段,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将着力在“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坚决打赢打好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持久战。
充分依托社区基层党组织,以全市5951个城管社区工作室为平台,加快构建居(村)委、业委、城管、物业、志愿者“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社区小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引导市民自觉分类、准确分类。6月底前,完成对全市1.2万余个居住小区的指导服务。近期,上海城管将会同绿化市容、房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行动,协同推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治理,提高执法管理效能。同时,依托居(村)委,加强垃圾分类志愿者、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绿色生活、美丽家园的良好格局。
“最严处罚”进入倒计时
《条例》正式实施后,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7月,重点加强收集和运输环节的执法检查,对全市230家生活垃圾收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指导监督收运企业规范作业,避免出现混装混运等违法现象。8月,重点加强处置环节的执法检查,重点对全市20家生活垃圾中转和末端处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规范处置生活垃圾。
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对拒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处罚外,依法将违法当事人的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对违法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收运及末端处置企业,依法吊销运营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