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有车以后 6月1日,公安部正式推行1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这是继去年公安交警推行20项“放管服”改革措施后,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普遍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当前交管服务症结问题的举措。那么什么是“放管服”?这10项新措施未来又将带来哪些便利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新增105个城市试点。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全国通检。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实行免检政策。
简化手续: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简化流程: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已实现与银保监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的,实行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转递,公安交管部门网上比对核查。
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同时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网上核对购置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再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纸质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
加快在全国推行12123语音服务平台,启用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受理、互联网平台用户信息注册/变更等服务功能。
近年来随着深化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无论是“一证即办”业务的扩展、无效证明的废除、申请材料的减免还是办事流程的优化,我们都切实感受到改革对工作生活所带来的巨大便利。此次推行的10项改革新政,将进一步淡化地域限制,网上办理业务也正逐渐普及开来,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往返办事机构次数,减轻群众负担,进而从根本上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