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餐馆嫌耗电量大,上海一餐馆老板为赚取更多利润,竟想了个“馊主意”,伙同他人通过改装电表的方式,让电表计费缓慢,三年里省下了8万余元。
记者从上海青浦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对犯罪嫌疑人田壮、老李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大约六、七年前,田壮在青浦区开了一家规模不小的中餐馆,起初餐馆经营得有声有色,人来人往十分红火。三年前,餐馆的生意开始走下坡路,一年到头利润微薄。田壮看着门庭冷落的餐馆,感到十分惆怅。
一张小广告进入了他的视线,上面写着“修改电表,节省电费”。田壮心动了。餐馆每年支付的电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据了解,天气炎热的时候空调使用频率很高,每个月光电费就能达到一万多元。田壮随即拨通了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
接电话的是老李。老李在一家燃气公司工作,早年间也做过电工,常常帮人修电表、修电器。自那时起,他就掌握了“偷电”的本领,偶尔会帮人改造电表节省电费,每次收取三四百元的劳务费。
2016年5月,老李来到了田壮的餐馆。田壮对外宣称电表坏了找人修理,便独自引着老李到了位于餐馆里间的电表边。大约20分钟后,老李就“大功告成”了,并向田壮索要1800元,田壮心理盘算着这个价钱也还算合理,就给了老李1800元。两人的秘密交易就此结束,彼此姓甚名谁都还未了解,从此以后便再无联系了。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9年3月,供电公司发现了田壮餐馆的电费收取情况存在异常。后有关部门证实了田壮餐馆的电表计量性能不合格,田壮“偷电”一事就此败露。
“我就在电表里接入了一小段铜线,就可以让电表走得慢一些。”老李这种行为看似是双赢,本质是偷窃。“三年里也就省下了8万多块钱,想想就觉得不值当,就为了这几万块钱……”田壮也对此感到十分懊悔。聪明反被聪明误,二人双双入狱。
承办检察官指出,无论以何种手段盗取何种物品,只要符合“盗窃公私财物”,盗窃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都将涉嫌盗窃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贪小便宜,不起坏心思,踏踏实实做人。一旦超越法律底线,将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