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送”是一种新型的快递模式,无论客户身在何地、需要递送何种物品,都可以发起“闪送”服务请求。从取件到送达,全程只由唯一的“闪送员”专门完成,平均送达时间在60分钟以内。因其专人直送、安全快捷受到很多人的欢迎,但也被一些毒品贩子盯上,成为其运毒、贩毒的工具。
陈某是一个瘾君子,2017年6月26日,单某通过微信联系陈某,向他询问并购买1克冰毒,双方约定通过“闪送”平台快递毒品。经一番讨价还价后,单某在微信上向陈某转账440元,其中400元为毒资,40元为“闪送”费用。陈某将冰毒包好,藏于信封内交给“闪送”快递员。当快递员将物品送达单某时,两名民警出现将其截获,并当场收缴了快递物品。快递员佯称收货人电话关机联系不上,于是陈某要求退回物品,就在两人约定的见面地点,民警当场将陈某抓获。经检验,缴获的白色晶体物净重0.94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陈某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被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自2017年以来,宝山区检察院受理的涉毒案件中,有4起案件中的嫌疑人多次利用“闪送”平台运送毒品实施犯罪。随着微信、支付宝、“闪送”等广泛使用,毒品贩卖网上交易、快递送货上门日渐增多,这些增加了毒品交易的隐蔽性,也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检察机关在加大对毒品犯罪活动打击力度的同时,也建议相关快递平台强化管理,加大对违禁物品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