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骑着电瓶车满城溜达,专门寻找出租房屋的老人,以租房为名“登堂入室”,再以各种理由支开老人,窃取钱财。日前,经由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7年下半年,嘉定警方陆续接到好几宗报案,报案人均是替家中老人报警。报案人张先生称,2017年8月份,一名男子来到他岳母吴婆婆家中,询问租房事宜。吴婆婆热情招待,带着这名男子去看了旁边打算出租的小屋。该男子看后却并未着急表态,只说觉得屋子太脏。吴婆婆听闻连忙打扫起卫生。待吴婆婆打扫好之后环顾四周才发现,那名男子不知何事已经离开。不料等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时却发现有被翻动的痕迹,放在枕头底下的1000元人民币不知所踪。
其余几名报案人均称,一名男子佯装租借房屋,骗取家中老人信任后进入房屋,又趁其不备窃得钱财,金额100至2000余元不等。警方调查后证实为同一人。经查,今年52岁的唐某自2006年以来,因犯盗窃罪入狱5次,此次作案距离他上一次出狱才半年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