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3月起,又有一波新政新规在上海施行:上海高等教育促进条例实施;上海大幅缩短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161项民生事务全市通办;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违法仍可线上扣分;上海公园内禁烟、禁止健身娱乐扰民等;上海港所有邮轮旅客须凭票进港、登船……
上海民办与公办高等学校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去年底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52条,将进一步促进上海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升本市高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
《条例》第四十三条指出:市人民政府加强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等中央部门的合作,通过定期会商机制和部市共建协议,支持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改革发展,促进地方高等学校提升办学水平。
《条例》也体现出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持。第七条规定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享有同等法律地位,第三十一条提出民办高校实施分类管理,并明确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重点支持,在公用事业价格、用地优惠、税收优惠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第三十九条提出民办高校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详细
小编评:
《条例》中大量条款面向地方公办高校亦即“市属高校”,给政策、加马力,同时对部属高校、民办高校也有针对性条款,使不同类型高校都能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