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获悉,2017年12月上海已正式出台了《上海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简称《上海实施方案》)。该方案大体可归纳为“坚持全面保护、综合动态平衡、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利用监管、突出功能修复”等五个方面内容。方案明确到2020年,上海湿地面积不少于696万亩(46.46万公顷)。
图片说明:大莲湖湖泊湿地(图片来源: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是一个位于长江入海口的特大型国际化都市,又被称为“上海滩”,有着丰富的湿地资源。根据上海市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面积在8公顷以上(含8公顷)的湿地斑块1258块,共划分为5类13型(不含水稻田),湿地总面积为464583.37公顷(包括深水航道)。全市湿地主要分布在崇明区,浦东新区和青浦区。三区湿地资源总和占全市湿地90%左右。
《上海实施方案》共包括湿地保护修复的总体要求、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湿地用途监管机制、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等7章26条工作措施。
方案明确提出,在“保护优先,全面保护”的原则下,采取“综合动态平衡”的工作措施,就是要在确保上海696万亩的湿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逐步有序利用新增长出来的湿地资源。另外要建立完善上海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上海实施方案》提出建立湿地保护修复考核机制,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将湿地总面积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建立健全终生追责机制。
除此之外,还要强化利用监管,进一步细化、明确征收、占用湿地的审批要求。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要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上海实施方案》还针对性的提出了探索湿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要求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率先开展湿地自然资源登记确权试点工作。
方案还要求加强受损湿地生态系统的修复,明确提出到2020年,上海湿地面积不少于696万亩(46.46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613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的湿地保护目标,还提出了上海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8%以上,上海市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12%,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20%,水鸟种类不低于100种,全市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保持相对稳定的湿地修复工作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