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资讯网首页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 浏览正文


崇明一杂货店偷藏烟花爆竹 第二天被查获


 

2017-12-29 22:57:05

 12月27日,崇明警方根据违法线索排摸,在三双公路旁一杂货店内查处了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5捆和2条。

图说:查获的烟花爆竹 来源/ 崇明警方供图

  杂货店负责人马某供述,12月26日,她因侥幸心理偷偷从江苏海门进货烟花爆竹5捆双喜炮、2条特装大地红(1000响),并将其与杂货店其他货物一起存放在杂货店仓库内,企图销售到附近乡村以牟利,让她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便被警方查获。

  警方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规定,以该杂货店“以经营为目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处罚5000元,并对非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缴。同时对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

(编辑:上海资讯网 so.sh.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在“上海之巅”欢度“上海之夏”,上海中心推出系
·“沪九条”后首批住宅用地土拍落槌,4幅地块冷热
·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发布,上海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
·增加市花显示度 激活文化认同 上海市将建白玉兰文
·今年上半年,上海港两大空箱调运中心空箱吞吐量超
·“党的诞生地”首个红色文化沉浸体验展即将对公众
·沪苏湖高铁全线铺轨完成,年底具备开通运营条件
·“上只角”旧改,“巨富长”地块签约即生效!600
·今天,闵行区医疗急救中心来了一批女足运动员,发
·上海野生动物园“夜公园”7月1日起开放 上万只野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资讯网拥有人承担上海资讯网 so.sh.cn 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网络传播权等)。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大多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2003-2024 上海资讯网(so.sh.cn)
媒体合作、商业合作及不良信息处理电话:021-34121912 QQ:191646616 微信:news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