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又组织开展一轮“拔钉子”行动,新式计价器舞弊装置、克隆出租车,一个都不放过。“克隆出租车”第三次被查,当事人面临扣车、驾驶证扣分、拘留等系列处罚。
克隆出租车混迹于正规出租车之中,隐蔽性强、危害性大,也是一颗行业“毒钉子”,一直是交通执法部门的查处重点。根据市民投诉举报以及执法人员现场排摸,发现虹桥天地周边存在“克隆出租车”出没。为此,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调集四支队、一支队、机动二支队执法人员对上述区域“拔钉子”。
15日凌晨00:45时许,执法人员拦下一辆牌号为沪FM4***的红色法兰红出租车,车内计价器、防劫板、空车灯、服务卡等出租营运设施一应俱全,但驾驶员于某却无法出示出租车驾驶员准营证。经查询得知,该车为申联出租公司的下线报废出租车,这位河南籍驾驶员于某也承认这辆车是花12000元买的下线报废车。进一步调查询问发现,于某已在2016年4月、11月,2次因驾驶克隆出租车被江苏路派出所民警巡查发现后,移交交通执法部门进行调查,作出行政罚款5万元并没收车辆的处罚。而这次被查,他不仅面临交通执法部门行政罚款5万元,没收车辆的处罚,还被交警部门驾驶证一次性扣12分,被北新泾派出所治安拘留15天。
无独有偶,本月初,二支队联合徐汇交警部门在石龙路龙川北路设卡,查处一辆牌号为“沪FW9***”,顶灯为“大众”的克隆出租车。现场,执法人员示意驾驶员靠边停靠配合检查,见驾驶员面露犹疑,另一名执法人员迅速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室。当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后,当事人驾驶员当即承认这是一辆“克隆车”,执法人员立刻将当事人控制住并对车辆进行进一步检查。检查发现,该车车架号已被打磨掉,排挡杆上装有计价器小马达,且经信息比对,该车牌号系上海金球出租车公司营运车辆。此外,通过交警部门的信息比对,发现当事人刁某曾在今年4月和7月因驾驶“克隆车”被长宁区公安部门分别处以十天、十一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自11月以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已组织开展多次“克隆出租车”联合整治,交通执法人员通过巡查蹲守、APP查询识别、与公安联动等方式,查处克隆出租车近40辆,被查车辆一律依法予以没收。
本次“拔钉子”行动的另一组执法人员,继续对市民反映的出租车拒载、多收费、计价器舞弊等问题开展整治。15日晨6时许,市交通执法总队三支队、五支队执法人员在浦东机场T1出发层5号口,拦下一辆牌号为沪DX3***的方信出租汽车。该车从位于陕西北路5-7号的城市酒店载客至浦东机场,途径延安中路、重庆南路、淮海路上匝道上南北高架(向南)、卢浦大桥、中环华夏路高架、机场高架、浦东机场T1出发层,行驶路线正常,实际48公里的路程计价器却显示为55.3公里,车费高达199元,明显高于正常里程数和金额数。
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该车涉嫌通过计价器舞弊多收费。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安装有一套分离式感应计价器舞弊装置,由线路控制器、信号发生器和信号接收器三部分组成。信号发生器被贴装在方向盘柱的面板的内侧,只需把手轻轻往上一放,即可发出脉冲信号,改变计价器显示里程,从而达到多收费的目的。线路控制器被贴装靠近驾驶员右腿中控台侧面的内部,只需将一块强磁金属物往面板外侧一放即可接通作弊控制线路,将强磁金属物拿开,则线路断开。该强磁金属物具有触发开关作用,如不放置强磁金属物,用手触摸方向盘轴上方方向盘盖处,则不能操纵计价器。信号接收器被加装在计价器的信号输入线路上,接收到信号后自动额外增加行驶里程。执法人员表示:任你作弊手段花样百出,我火眼金睛绝不放过。
针对克隆出租车以及出租车计价器舞弊等“毒钉子”,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表示,一方面将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做到反复打、打反复,尤其针对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商业网点以及市民投诉举报的区域开展重点整治;另一方面,将就“克隆出租车窝点”以及“出租车计价器舞弊”等问题,积极与公安、质监部门沟通,协调源头整治和技术管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