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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鱼不要命 男子私自翻越黄浦江防汛墙撒网捕鱼


 

2017-9-5 16:13:14

  近日,有多位市民向本报反映,光天化日下,竟然经常有人翻过滨江大道防汛墙,跳到江中捞鱼捕鱼。如此“要鱼不要命”的做法,不仅破坏了黄浦江的生态环境,更给自己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

  跳入江中撒网捕鱼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陆家嘴滨江大道靠近震旦博物馆附近的黄浦江岸边。岸边停放着多辆电动车,车尾大多放置着用来捕鱼的大张渔网等工具。

  几个身强力壮的男子脚蹬拖鞋,拿起放着网兜的塑料桶,翻过半人多高的防汛墙,一个纵身跳入江中。他们带着这些捕鱼工具,不断向江中蹚水行走,江水已快没过膝盖,万一一个浪打过来,后果不堪设想。

  找好位置后,他们将随身携带的塑料桶放在身边,手里拿着大张渔网,时刻观察着四周围的情况,待选好时机后开始准备“作业”。只见他们身手敏捷,“唰”的一下张开大网,渔网被整个抛撒在江中(如图潘金鳌摄)。等待了数十秒后,渔网才被慢慢捞起。记者一瞥,收获还不少:几条活蹦乱跳大小不等的鱼儿在网兜里扑腾,被快速倒入桶中。一位捕鱼者拎着塑料桶上岸后,还得意洋洋地告诉记者:“今天收获还算少的,鱼多的时候这样一桶都装不下!”

  为了蝇头小利,想方设法来黄浦江里捕鱼,这样“豁”出性命的做法,令不少路人替他们捏把冷汗。采访中,过路市民刘先生就表示,多次目击有人在黄浦江里捕鱼,不仅煞风景,对捕鱼人自身来说,也很危险。

  渔政中队加强执法

  记者随后联系到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执法大队渔政中队队长桂建忠表示,私自翻越防汛墙,跳到黄浦江里捕鱼的行为,属于非法无证捕鱼,将派队员前往现场查勘,一旦发现有类似情况,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不过,桂建忠也坦言,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会遇到不少实际问题。“类似的违法捕鱼人流动性很强,警惕性也很高,一旦不能‘抓现行’,我们就没有执法依据。”对此,中队将加强告知宣传,注重联合执法。“我们会加强日常巡逻和管理,并适时将联合城管、防汛等部门,共同执法。市民若发现类似情况,也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

  有市民表示,陆家嘴滨江大道本是一处观景平台,生态环境和周边景色怡人。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对这一水域的巡逻力度,并及时制止捕鱼者的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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