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资讯网首页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 浏览正文


上海试点房产税"箭在弦上" 打击投资客


 

2010-10-17 14:21:22

  此前坊间传闻“上海、深圳房产税已经获批”,但在昨日出台的沪楼市调控细则中,众人关注的“房产税”这只靴子并没有落下来,仅提出“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本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让人们对房产税试点留下了想象空间。不过,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却认为:“房产税‘引而待发’,但是信号越来越强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最近表示,改革和完善房产税制度,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是必要的。拟先在部分城市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进行试点,恢复征收房产税,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到全国。专家认为,从目前的政策大势来看,上海等重点城市试点房产税已经是“箭在弦上”了。

  房东忧心出租收益缩水

  “从今天的细则可以看出,房产税肯定还没批下来。但该来的还是会来的,而且应该不远了。”昨晚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刚刚出台,一名叫“perry”的网友就在论坛上发帖进行了一番解读。当晚的沪上各大房产论坛上,网友们讨论得最为热烈的还是关于房产税的话题。

  白领周小姐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自己今年入手了一套房子,价格在300万元,目前每个月的出租收益是4000元,“假如房产税按照1%的税率收,那么一年要交3万元的税,而房子出租一年的收益也只有4.8万元,如果扣去房产税的话,租售比就低得离谱了,因此我是要考虑一下房子是留在手里还是抛掉算了。”

  可能实施差别化税率

  “上海楼市调控细则中提到的‘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实际上就表示,上海准备要搞试点工作了。”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徐益超昨晚表示,房产税试点工作预计将很快开始实施,今后房产税的试点肯定会对房价有一个平抑的作用,对于囤积房产的投资客打击力度较大,毕竟房屋持有的成本增加了。此前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曾在个人微博中透露,上海、深圳房产税获批,税率为0.3%-0.4%。尽管杨红旭随后表示,房产税税率仅仅是猜测,“但年内开征的可能性比较大”。

  未来房产税究竟会怎样征收?中房集团理事长孟晓苏建议分两种税率,一种是标准税率,针对高档住宅、商铺等,税率可以在3%左右,而对于普通家庭,则可以实行优惠税率,在0.3%-0.8%。同时房产税在实施中可以分几步走,首先对商业物业提高税率,再对多套住房和豪宅征收物业税,然后再逐步过渡到所有住房。“在国外,有的国家是按照房产的市场评估值来收税,有的则是按照购置原值收税,我建议应以购置原值来收税。”孟晓苏表示。

  很多网友关心房产税是“部分征收”还是“全面征收”?对此,徐益超表示,预计将会实施差别化税率,而且在实施初期实行“部分收税”,而非全面收税。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则表示,房产税不应是固定税率,而应采取浮动税率制,在经济不景气的阶段,可以通过退税来刺激经济,而在房地产出现泡沫的阶段,则可调高税率。

  抑制房价效果有待市场检验

  不过,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认为,现在大家对房产税的期望值有些高过头了,对房产税的效果也有些夸张。“实际上房产税开征达不到那么大的作用,在很多征收房产税的国家里,不是照样有房地产泡沫吗?在短期之内,可能对房价上涨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长期来看,一些投资客可能还是会囤房。”陈杰表示,要稳定房价,更需要全方位的“组合拳”。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表示,目前发达国家普遍都征收房产税,并且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在国外,不仅有房产税,还有一个房屋闲置税,如在法国,如果房屋空置一年,还要征收10%的税。”安体富说,“仅仅开征房产税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进一步健全税收制度,将房产税用于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民生,才能真正有效果。”

(编辑:上海资讯网 so.sh.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在“上海之巅”欢度“上海之夏”,上海中心推出系
·“沪九条”后首批住宅用地土拍落槌,4幅地块冷热
·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发布,上海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
·增加市花显示度 激活文化认同 上海市将建白玉兰文
·今年上半年,上海港两大空箱调运中心空箱吞吐量超
·“党的诞生地”首个红色文化沉浸体验展即将对公众
·沪苏湖高铁全线铺轨完成,年底具备开通运营条件
·“上只角”旧改,“巨富长”地块签约即生效!600
·今天,闵行区医疗急救中心来了一批女足运动员,发
·上海野生动物园“夜公园”7月1日起开放 上万只野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资讯网拥有人承担上海资讯网 so.sh.cn 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网络传播权等)。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大多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2003-2024 上海资讯网(so.sh.cn)
媒体合作、商业合作及不良信息处理电话:021-34121912 QQ:191646616 微信:news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