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不得在地铁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不得骑行平衡车、电动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具备条件的车站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婴儿护理台等服务设施,宜开辟母婴室,设置自动取款机、自动售货机等便民服务设备……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来看,乘客不得在地铁内进食这一条尤其很引人关注。近些年,有关地铁内到底能不能吃东西的话题时常引发讨论,甚至还出现了诸如“凤爪女”这类备受关注和争议的公共性事件。在地方层面,“地铁禁食令”已有所执行。一些将之纳入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一些则写入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尽管执行力度不尽相同,但整体上,“地铁禁食”已具备一定的共识,《办法》可以说是对地方实践的一种确认。值得注意的是,在“禁食令”外,《办法》还特别标注婴儿、病人除外,这不啻为一种接地气的人性化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