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大化8月14日讯(通讯员 覃烁 韦鹏飞)8月13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公然撕毁法律文书,藐视法律尊严的当事人韦某某处以15日司法拘留处罚。
据了解,当天上午,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都阳法庭审判原告覃某某与被告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当事人韦某某因不服法院判决,态度蛮横,不听法官劝阻,在宣判时当场撕毁宣判笔录及送达回证,藐视司法权威。为维护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该院立即派出司法警察前往事发地,将韦某某带回法院进行调查。
回到法院后,韦某某才意识到自己当时太冲动,撕毁法律文书是违法行为,大化法院果断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处罚。被告知处罚结果后,韦某某向承办法官求情:当时有些冲动,本来脾气就暴躁,加之不懂法,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但脾气暴躁、不懂法都不是免除处罚的理由,韦某某撕毁法院裁定文书的行为,性质相当恶劣,法院依法应对其作出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