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建议该区民政局申请撤销温亮监护权一案开庭审理,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当庭宣判,撤销被告人温亮对其16岁的女儿温某的监护资格。据了解,该案是湖南省首例由检察院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2016年9月18日,开福区检察院受理了温亮涉嫌强奸一案。经审查,自女儿温某9岁起,温亮就对其实施猥亵,后发展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导致温某在2016年怀孕。温亮的妻子报案,温亮的罪行才得以暴露,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12月26日,该院以涉嫌强奸罪对温亮依法提起公诉。今年3月6日,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温亮有期徒刑九年。
“温亮对其亲生女儿实施性侵,给未成年少女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让人既愤慨又心痛。”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彭玲告诉记者,依照《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温亮的监护权应依法予以撤销。由于温亮与妻子已经离婚,妻子没有要求撤销温亮的监护人资格。在温亮的刑事判决书生效后,该院向开福区民政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民政部门依法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4月1日,开福区民政局向法院提起请求撤销温亮监护权的诉讼,同时,该院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当天,法院受理并立案审查。
彭玲介绍,该院还专门安排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对温某进行心理辅导,并帮助其申请了2万元司法救助款,还为其设立了数万元的成长基金,用于支付她未来几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帮助她尽快走出阴霾,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