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24
如收取费用或采用不合格胶片,市民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在医院拍片检查后,不少市民希望收到一份胶片作为进一步医疗咨询的资料,以前,市民在支付影像诊断服务费用后,还要支付20元才能得到一份医学胶片。今年1月,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和调整本市换药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的通知》(沪价费〔2014〕6号 ),规定医用胶片费用包含在影像诊断服务费中,不再另行收费。目前,这一新规是否已经得到执行,影像诊断收费是否会涨价,市民如遇到医院拒绝或胶片质量问题如何投诉?市卫计委与市发改委的相关人士为市民介绍了相关情况。
价格新规减轻患者负担
新规规定:1、X线摄影中未列入尺寸的X线片,可比照相近尺寸中较小的尺寸收费; 2、CR、DR、DDR、MRI、CT、DSA等各类数字化医疗影像数据及介质,包含在影像诊断服务内容中,不得向患者另行收费;3、医院备存的医学影像资料一律不得向患者另行收费。 从2014年2月15日起,将取消医用胶片20元的收费。
另外,使用计算机X射线摄影(CR)检查时,在不同部位的普通X线透视、摄影的基础上加收不超过50%,使用数字化摄影(DR)加收不超过100%。结肠CT三维成像、单脏器灌注成像多起扫描,从第二期增强扫描加收不超过20%。
据悉,这一价格新规针对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自行明码标价。
上海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的贝立珩指出,这一价格新规是为了减轻患者负担,现在在上海医院已经全面执行。上海市卫计委规划财务处贺渊峰科长指出,上海的胶片新规是按照国家卫计委的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的,胶片费用已打包在影像诊断服务中,医院不该向市民收取任何费用。
由于医用胶片有一定成本,影像诊断服务是否会随之涨价?贺渊峰指出:影像诊断的服务费没有相应增加。
在颁布新政之前,由于部分影像检查费用不纳入医保,出片费用更是由患者自费。新政之后,医用胶片包含在影像诊断服务内容中不再向患者单独收费后,将直接降低患者的看病费用。医用胶片等一系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广大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市民主动要求才能拿到胶片
据了解,很多市民并不了解这一价格新规,医院是否有义务在就医检查时主动告知或给予?贺渊峰说,“因为医院会进行影像数据资料存储,有些患者可能不需要自己保存胶片,所以医院并不会主动告知或者给予患者。患者需要胶片,要在相关服务内容上画圈。”他补充说,“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都必须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明码标价,实际上也是告知。”
不少市民在进行拍片检查后,为了确认疾病诊断,常跑多家医院找多个专家看片诊断,胶片对这部分人来说是必要的资料。也有市民认为保存胶片是医疗中“以防万一”的需要。也有医学专家指出,保存x光检查或CT检查的影像资料可作为自己的健康档案资料,即使目前没有明显问题,一旦未来身体出现异常,医学专家可作为比对的证据,未来也可作为预防证据。
因此,进行影像检查后需要胶片的患者,可以在支付检查费用时主动提出。
医院须提供质量合格胶片
有市民担心:现在胶片免费了,拍片的费用没有增加,医院的成本增加了,会不会向市民提供劣质胶片,效果看不清楚或不能长期保存呢?
贺渊峰指出,胶片必须保证质量,医生才能根据影像做出初步的治疗诊断。胶片属于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是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有统一标准,医院使用的胶片必须是符合标准、有文号的合格产品。含银胶片是目前分辨率最高的介质,也是唯一被法律认可的影像依据。
由于现实中医生比较忙碌,看片经常是见缝插针,对不少市民来说,光盘使用还不够方便,打印成胶片更便于在咨询时携带使用。如果市民对医用胶片的质量不满意,也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医院不按规定执行,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有市民反映,医院以“没有检查出问题”为由不愿提供胶片。如果有医院拒绝提供胶片,或者索要额外费用,市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卫计委的贺渊峰指出,无论市民是什么原因需要胶片,或者有无检查出问题,都有权免费得到一份胶片。如果医院拒绝执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民可以向医政管理处和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处投诉。
发改委收费管理处的贝立珩也提醒市民,如果发生医院向患者索要胶片费用的情况,市民可直接拨打12358价格投诉热线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执法部门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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