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监督检查情况表明——未发现存在违法添加问题 同类产品未检出氢醌成分
据本网消息,前一段被媒体炒作得沸沸扬扬的“东洋の花美白水润面贴膜” 被检出氢醌事件,终于获得权威性结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网站上发布通报表明:对相关企业现场监督检查未发现存在违法添加问题;对其他批次及同类产品均未检出氢醌成分。今天(3月1日)上午,上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在与记者沟通时表示,对国家食药监局的结论感到欣慰,公司将一如既往严把生产质量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产品。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在2011年化妆品监督抽验中,“东洋の花美白水润面贴膜”(上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东洋之花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FBFI14)被检出氢醌,不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规定。此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责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检验;责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开展化妆品用原料熊果苷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责成企业全面追溯有关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提出相关报告,同时要求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通报表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组织对相关企业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对原料采购、原料检验报告、投料等进行了全面检查,从监督检查情况看,未发现存在违法添加问题。同时对江苏东洋之花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留样库中“东洋の花美白水润面贴膜”(批号为FBFI14)的样品进行了封样检验,对其他批次产品和东洋の花美白娇柔润肤乳液、东洋の花玫瑰晶白水感美肌乳等同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验,结果均未检出氢醌成分。
东洋之花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东洋の花美白水润面贴膜”去年12月23日被曝检出氢醌后,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公司经营管理层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信念,逐级向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申述,请求对企业现场、生产过程、库存样品以及同类产品等进行监督检查。经过两个多月的严格抽查检验,终于获得国家食药监局的权威结论,使企业如释重负。
全国人大代表、东洋之花公司董事长方宜新感谢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消费者对东洋之花的关心、理解和爱护,表示将尽快克服这一事件给企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今后国际国内行业和品牌的激烈竞争中,始终秉承健康安全的宗旨,始终坚持质量就是生命的操守,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更科学地把一切做得更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品质化妆品。(苗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东洋の花美白水润面贴膜”监督检查有关情况http://www.sda.gov.cn/WS01/CL0051/69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