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根据疫情形势,为进一步落实精密智控要求,全力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杭州就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对14天内来自或到访过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法国、西班牙、德国、美国、英国、瑞士、瑞典、比利时、挪威、荷兰、丹麦、奥地利、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希腊、捷克、芬兰、卡塔尔、加拿大、沙特阿拉伯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入境来杭人员, 实施全程集中或受控转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并自行承担住宿费、餐费;对14天内来自或到访过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入境来杭人员,实施全程登记、定期申报健康状况管理措施。(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范围将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二、各类企事业单位、楼宇、景区、宾馆、商场、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取消“测温+亮码” 等管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