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看,受影响大的主要是一些野猪、虎娃、蛇、野鸭、鳄鱼、林蛙的养殖户。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后,接下来会面临一个大问题:大量的养殖的野生动物向何处去。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今天(27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通知》,也关注到了这个问题。
该通知称,要“周密部署安排,科学妥善处置后续事宜”。
通知称,在推进《决定》贯彻执行过程中,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对可能面临的野生动物收容安置和一定补偿等问题预先进行研判,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同时,依据物种习性和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并对从业机构和人员做好解释说明,加强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科学稳妥实施。重点地区还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化解隐患,严防出现违法出售野生动物用于食用等行为。
27日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决定出台后,大量的野生动物,养殖户不能吃、不能卖、不能杀。继续养殖又非法,又花钱。有些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是合法的,拿了人工繁育许可证的,但现在情况变了。
对于禁止交易和食用的野生动物,常纪文建议采取多种办法来解决。比如国家收购。如果国家不收购,应该给予补偿;再比如动物园收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可以考虑用于科研。一部分可以考虑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放生,补充物种用。另外,中国可以将养殖户养的蛙蛙鱼、野鸭、林蛙、乌龟、蛇赠给需要生态修复和物种恢复的国家。
“从目前来看,受影响大的主要是一些野猪、虎娃、蛇、野鸭、鳄鱼、林蛙的养殖户。”常纪文说,不管怎么处置,都应尽量减少养殖户的损失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他说,全国人大的决定也已明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为本决定的实施提供相应保障。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常纪文建议就补偿问题,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尽快联合出台一个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