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晚间,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民百,600738)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宝良先生家属提供的桐庐县公安局出具的《逮捕通知书》。获悉经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朱宝良已于2020年1月15日因涉嫌犯罪被执行逮捕。
兰州民百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任职,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兰州民百2018年年报显示,朱宝良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EMBA,历任浙江金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红楼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兰州民百董事。
朱宝良旗下红楼集团持有兰州民百55.6%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朱宝良还直接持有兰州民百1.33%的股权。
据兰州民百过往公告,该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兰州地区的零售百货、餐饮酒店和连锁超市,南京和杭州地区的专业市场管理。
其百货零售业务为单店经营兰州核心商圈的亚欧商厦,包括精品超市、中高端百货及时尚、特色的轻餐饮品牌。餐饮酒店业务主要为客房住宿和承接会议庆典及商务用餐等,经营场所为亚欧商厦八、九、十楼的亚欧大酒店(兰州西关店)和亚欧大酒店(兰州永昌路店)。
附: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批准逮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