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财政厅了解到,近日,辽宁财政下达资金19.3亿元,用于支持建成于2000年之前、公共设施陈旧缺失的450多个居民住宅小区进行系统改造,共涉及全省13个城市,惠及18.7万户城镇居民。
据了解,辽宁早期开发建设的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受资金投入不足、建筑规划等因素影响,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偏低、公共服务设施缺失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满意度。为补齐老旧小区设施短板,提高居住品质,此次改造将重点支持老旧小区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更新、完善文体娱乐等基础设施、提升养老抚幼等服务功能、美化绿化亮化人居环境,并为有条件的楼房加装电梯。
为确保老旧小区改得好、住得安、管到位,辽宁省财政厅还与省住建厅等部门配合,积极引导居民出资和社会投资参与改造,推进小区管护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并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