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享同等服务。
新京报讯(记者 马瑾倩)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认为,落户限制放开是城市化发展趋势,意见的出台对于城市中长期居住的外来人口来说,是一个更加利好的趋势。
户籍放开是趋势 超大城市政策变化值得关注
贺丹表示,落户限制的开放是长久以来的政策趋势,相较于2014年我国城镇化发展规划,最新印发的改革意见对于人口迁移政策有了更大力度的放宽。
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事实上,中小城市户籍制度限制一直相对宽松,近几年来,深圳、武汉、天津等一线城市也纷纷加入到放宽户籍限制的行列中来,主要是为了争取人才资源。贺丹表示,人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目的,许多中小城市由于人才流失,严重影响城市发展。
同时,贺丹认为,更加严峻的户籍限制压力在人口一千万以上的特大城市,相配套的公共服务政策变化值得关注。
此次意见要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可以看到,更加惠民接地气的政策在逐渐落地,但北上广深等超大城市户籍制度能否变化、如何变化还要在政策落实到地方后,根据各大城市的具体情况和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政策制定。”贺丹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