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邓立新、孙德鸿、王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随着庭审公开,邓立新的“老鼠仓”事件被揭露。
根据庭审相关信息,邓立新自2009年3月至案发前止,单独或伙同孙某鸿、王某一起操纵上海、北京两地的12个股票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中邮旗下的两只基金买卖相同股票。8年时间,邓立新通过200万老鼠仓本金,34.7亿元的交易额,赚得5507万元,收益率高达26倍。
合谋细节也随之水落石出,邓立新负责提供相关交易信息,孙德鸿提供操作账户,并且约定产生的收益五五分成。
庭审中,邓立新等三人当庭认罪悔罪。但邓立新对于5507万元的非法所得的认定存在一定的疑问,表示罚金过重。
该案将择期宣判。
三人内幕交易累计成交金额51.63亿元
近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邓立新、孙德鸿、王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证实了先前市场极及其关切的“中邮基金原投资总监邓立新自传出被带走接受调查”的传闻。时隔两年,该事件终于有了明确的答案。
根据开庭信息,公诉人表示,邓立新系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金融机构从业期间,掌握了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基金的标的股票名称、数量价格、盈利预期和买卖时间节点等非公开信息,利用上述掌握的非公开信息,自2009年3月至案发前止,单独或伙同孙德鸿、王红一起操纵上海、北京两地的12个股票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上述两只基金买卖相同股票。经有关机关统计认定,邓立新涉及成交金额34.7亿余元,非法获利5507万余元;孙德鸿涉及成交金额16.8亿余元,非法获利2927万余元。王红涉及成交金额1338万余元,非法获利1628万余元。
有书证、公安机关物证和证人证言为证,邓立新在2017年3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同一天被公安抓获的还有孙德鸿,而王红则是在2017年5月1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书指控,邓立新作为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所获得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或告知他人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四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邓立新对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