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对项朝嵘和夏云芳内幕交易上海华峰超纤(10.070, -0.04,-0.40%)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超纤)股票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形成与公开过程
2016年初,为了推进信息化水平同时搭建电商平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董事局主席、华峰超纤董事长尤某平产生了收购软件开发、能够开展电商平台业务的公司的意向,并开始请私募机构等推荐投资标的。
2016年2月初,海通证券(14.400, 0.17, 1.19%)王某东向尤某平推荐了深圳市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富通)。
2016年2月16日至17日,尤某平安排浙江华峰氨纶(5.150, 0.00,0.0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氨纶)的董事会秘书陈某良在王某东陪同下赴深圳与威富通首席运营官、股东王某进行了初步洽谈。
2016年2月22日至23日,威富通首席执行官、股东鲜某和王某赴上海与华峰方面尤某平、陈某良会谈,海通证券王某东陪同,双方介绍了各自的情况,华峰方面向威富通表达了购买部分股权的意向。
2016年3月2日,华峰集团与鲜某就后者将其持有的威富通3%股权转让给华峰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此后,华峰集团根据协议向鲜某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