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在线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资源和服务更加丰富,在线教育模式更加完善。
到2022年,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实现深度融合,在线教育质量不断提升,资源和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初步构建,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开发在线教育资源,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鼓励学校通过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在线教育资源研发和共享力度,扩大名校名师网络课堂等教学资源的辐射面。
制定在线教育准入负面清单,允许各类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领域,对负面清单适时动态调整。
各地完善政府购买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与服务的相关制度,将在线教育资源与服务纳入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在线教育特点的金融产品。利用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及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在线教育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在线教育企业发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发〔201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在线教育是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与学互动的新型教育方式,是教育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在线教育,有利于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有利于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为促进在线教育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在线教育服务,增加教育资源有效供给,创新教育组织形态,丰富现代学习方式,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和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律,加速推广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以技术进步支撑人才培养,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坚持改革创新。精准把握和对接教育新需求,完善共建共享、开放灵活的在线教育模式,变革教育服务供给方式,解决教育传统模式难以有效处理的难点堵点问题,拓展教育发展新空间。
坚持融合融通。加快科技与教育深度融合,推动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良性互动、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有机衔接,培育教育服务新业态,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坚持多元治理。加强部门协同监管,统筹兼顾安全与发展,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推动形成政府引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在线教育治理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