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零十个月的漫长试点之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进入了全速推开阶段。纳入划转范围的中央和地方国企将在未来的15个月内基本完成划转。
20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对外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下称《通知》)。
《通知》对国资划转社保提出了时间、股权划出划入双方的义务、划转责任主体以及规范划转操作四方面的要求,并将《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操作办法》(下称《操作办法》)作为附件,要求全国划转工作严格遵照《操作办法》执行,规范划转操作。
《操作办法》是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后出台的第一个实施细则,也是对近两年来试点经验的总结。《操作办法》正视了此前划转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第一财经就《操作办法》采访多位专家,对其中的五大亮点进行了解读。
亮点一:明确划转企业的界定标准,中央地方国企全覆盖
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国发〔2017〕49号,下称《实施方案》),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划转对象为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