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养猪不再只是农业农村部的事。
国家发改委9月9日刊发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这是在最近猪价走高,国内进入超级猪周期的背景下,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之一。
《通知》指出,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此外,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喊你来养猪”不再只是农业农村部的事,而是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等多部委共同解决的大事。
面对“没钱养”的问题,9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生猪产业的支持。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种猪场(地方猪保种场)、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加工企业,要做好相关金融服务,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通知强调,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选取辽宁省、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试点,积极稳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宽抵质押品范围。支持具备生猪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
面对“没地养”的问题,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明确要求,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对于环保限养政策,9月5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对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由,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养猪业发展或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一并排查。坚决、迅速取消排查中发现的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的禁养区。对违反法律法规限制养猪业发展和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