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券商中国
只进行书面审核,尽职调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被骗有可能要坐牢!这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再次敲响警钟。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吉林信托两员工未按国家规定严格履行贷款业务审查,未对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分别领刑2年和1年。
“我到现场调查过,矿山现场有三四台生产设备,二三台卡车,十多名工人,当时感觉生产经营情况不太好,没有车来运输,但南山公司的人说白天不太生产,晚上大量运输,晚上我也没去现场看情况。”吉林信托经办员工王某就此写了《尽职调查报告》,而信托经理安某也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核即在报告上签字,导致后续吉林信托1.5亿元贷款被骗。
财报评估报告全系伪造
吉林信托系全国正常展业的68家信托公司之一,大股东系吉林省财政厅,持股97.496%。
吉林信托1.5亿元贷款是如何被骗的,吉林信托的相关项目经办人王某和信托经理安某又是如何卷入其中的?
据1965年出生的安某供述,在2011年6月的时候,有个中间人杨某对安某说有一个叫山东莱芜市南山石灰石建材集团公司(简称“南山公司”)矿上项目不错,并将公司简介、借款申请及财务报表发给安某,“看了之后觉得企业规模很大,感觉项目可行。”
于是安某将材料发给下属王某看,彼时2011年3月,1984年出生的王某担任吉林信托上海信托一部的职员,他主要负责经办信托业务,即对业务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对项目调查评估,对所提报的所有任务材料真实、完整、有效性负责,承担调查失误、评估失准和认证失事的责任,还负责业务跟踪管理及检查和清收工作,承担检查失误和跟踪失利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