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新城控股(601155.SH)因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幼女一案而进入多事之秋,目前事件仍在发酵。
7月7日,新城控股还遭到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范凯洲律师等两位律师实名举报,其向证监会举报,直指新城控股、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证券违规。
8月1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严义明律师处获悉,他与范凯洲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暂先代理新城控股一名投资者起诉新城控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当日,南京中院已立案受理该案,案号为(2019)苏01民初2296号,并已经移送金融借贷审判庭审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起诉状显示,新城控股投资者认为,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被公安机关调查一事,2019年7月1日,上海市普陀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王振华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随后,2019年7月2日王振华被刑事拘留。但是直到2019年7月4日,新城控股才发布《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其中指出:“重要内容提示:董事长王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告的落款日期为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
对于上述事项,该投资者及代理律师认为,新城控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时间应为2019年7月2日晚上24点之前,最迟不得晚于2019年7月3日晚上24点,但是新城控股未立即进行信息披露,构成虚假陈述。
受到原董事长被刑拘的消息影响,2019年7月4日、7月5日、7月8日新城控股三日跌停,到7月9日才打开跌停板。
据此,该投资者要求新城控股索赔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约344万元,并要求新城控股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