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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许悦 牙韩翔 昝慧昉
7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这份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对于加多宝来说,可以算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加多宝在官网贴出的裁定书显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并法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7月1日晚,广药回复界面新闻表示:根据裁定,该案件将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我们会全力做好该案件重审的各项工作,具体情况请以明天(7月2日)广药白云山(43.000, 2.03,4.95%)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两家公司的官司缠斗至今,已经过去9年。一切因商标之争而起,后又牵涉到包装、广告语纷争,在中国的饮料市场历史上非常罕见。由于官司的时间跨度太长,界面新闻通过梳理这两家公司的官司历史,还原出加多宝和广药集团之间这9年的恩恩怨怨。
2010年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加多宝成功地通过广告轰炸,把一句“怕上火喝王老吉”传播得街知巷闻,凉茶这种广东地区的饮品成功冲到全国各省市,带火了红罐的加多宝王老吉。
与之同时,广药集团也有自己的王老吉,不过是绿色的纸盒包装。
实际上,加多宝的王老吉品牌是从广药集团处租用回来的:
1995年,广药集团将王老吉品牌以20年的租期租给了香港加多宝;1997年,广药与加多宝投资方香港鸿道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双方先后签订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租赁期限至2010年;2002年至2003年间,鸿道集团又与广药签署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延长至2020年。
问题就出在了最后这两份补充协议上。
2004年,加多宝投资方鸿道集团主席陈鸿道通过向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李益民,三次行贿共300万元港元东窗事发。2005年,李益民被判处无期徒刑。而陈鸿道则在被捕后弃保潜逃。
2010年,广药集团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以上述两份补充协议因以非法手段行贿取得为由,申诉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
2011年
2011年,加多宝王老吉的销售额已经在165亿-200亿之间,是当时中国销量最高的饮料之一了,在火锅店、烧烤店、小炒店到处都它的身影。
这一年的4月,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2011年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并确定在当年的9月开庭。但因为鸿道集团未应诉,官司被推到了12月。不过每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
2012年
扰攘了一年之后,双方又补充了材料,确定2月10日进行仲裁。考虑到王老吉品牌此时的价值已经过千亿,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议双方进行调解,并将仲裁时间再次往后挪了3个月至5月10日。但是这次调解以失败告终——鸿道集团提出的调解条件是以补充合同有效为前提,而广药集团对此无法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