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贵州茅台(984.000,2.19, 0.22%)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6月27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袁仁国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