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5月,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部分地区水环境达标形势依然严峻。
新京报快讯(记者 邓琦 实习生 刘梦婕)今年前5月,山西、吉林、广东、甘肃等4省Ⅰ-Ⅲ类、劣Ⅴ类水体比例均较年度目标存在明显差距。
6月25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19年1-5月,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Ⅰ-Ⅲ类水体比例同比增加5.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同比减少2.9个百分点,但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部分地区水环境达标形势依然严峻。
1-5月,北京、上海、浙江、江西、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宁夏等11个省(区、市)无劣Ⅴ类国控断面。1-5月平均及5月份单月均为劣Ⅴ类的国控断面共计45个,数量较多的省份是:山西(10个)、辽宁(8个)、广东(8个)、河北(5个);数量较多的地市是:吕梁(3个)、沧州(3个)。
1-5月,《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涉及的12个消“劣”断面中,湖北荆门拖市、十堰神定河口、泗河口断面水质为劣Ⅴ类;《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涉及的10个入海河流消“劣”断面中,天津万家码头、北排水河防潮闸及辽宁营口营盖公路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增加了河北沧州李家堡一、李家堡二等2个劣Ⅴ类断面。
生态环境部表示,下一步将聚焦突出问题,督促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链接:什么是劣Ⅴ类水?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劣Ⅴ类水,即污染程度已超过五类的水,也就是人们口中“丧失了功能、不能用”的水。 |